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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此次妊娠发生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过多、羊水过少、妊娠过期、胎盘早剥、前置胎盘、多胎妊娠、胎位不正、骨盆明显狭窄或畸形等。 (3)产程中出现产程延长、产程停滞、胎心异常等。 (4)产后阴道出血大于200毫升并仍有继续出血倾向;有胎盘滞留、胎盘残留、软产道严重裂伤等情况。 (5)生命体征有明显改变(心率≥收缩压)者。 (6)新生儿窒息初步复苏无效。 2.转诊前处理。 (1)利用急诊急救转诊网络,及时和本地医疗保健机构联系,争取转诊与会诊时间。 (2)根据不同情况,在转诊前给予必要处理与抢救,并携带相应物品(血压计、听诊器、产包、氧气袋等)与药品(缩宫素、硫酸镁、扩容剂等),以备途中使用。 3.转诊注意事项。 (1)接生人员应当护送孕产妇转诊。 (2)在转送途中,应当做好病情评估、监测与记录。密切监测孕产妇的生命体征、产程及胎婴儿情况、治疗及用药情况,根据病情给予适当处理和治疗,并作好相关记录。 附件2 孕产期保健工作评价指标 一、保健服务指标 (一)孕期建卡率。 (二)产前检查率。 (三)孕早期检查率。 (四)≥5次产前检查率(其中孕早期1次、孕中期和孕晚期分别至少2次)。 (五)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率。 (六)艾滋病感染孕产妇获得规范抗病毒治疗的比例。 (七)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获得规范抗病毒治疗的比例。 (八)孕产妇梅毒检测率。 (九)梅毒感染孕产妇获得规范治疗的比例。 (十)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率。 (十一)产前筛查率。 (十二)产前诊断率。 (十三)产后访视率。 (十四)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十五)住院分娩率。 (十六)剖宫产率。 (十七)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 (十八)新法接生率。 (十九)高危产妇比例。 (二十)高危产妇管理率。 (二十一)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 (二十二)住院分娩的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 (二十三)住院分娩的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率。 二、健康指标 (一)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二)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三)孕产妇梅毒感染率。 (四)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 (五)孕产妇死亡率。 (六)孕产妇死于产科出血的比例。 (七)孕产妇死于产褥感染的比例。 (八)产妇死于妊娠高血压的比例。 (九)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 (十)早期新生儿死亡率。 (十一)围产儿死亡率。 (十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 (十三)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 (十四)出生窒息死亡率。 (十五)出生缺陷发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