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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培训促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切实推动自治区技工院校健康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大力推进自治区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方向 (一)充分认识加强技工教育的重要性。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健全面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也是技工院校在新形势下提升竞争力、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自治区技工院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自治区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强化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自治区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就业需要,加快培养一批适应我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需要的合格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逐步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办学理念先进,培养模式科学,服务社会功能显著的现代技工教育培训体系。 到“十二五”末,有条件的县(市)要建设1所技工学校,地州市重点建设1所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自治区创建 5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全区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6万人,其中,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在校生规模达到2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达到20万人次。建设100个技工院校重点专业,逐步形成专业有重点、培养有层次、办学有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继续支持和完善自治区四大职教园区建设和八大支柱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地州市特色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支持有能力和条件的行业部门、企业面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举办技工学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技工学校。 二、明确技工院校功能定位,突出办学特色 (三)坚持高端引领。要结合自治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立足技工教育发展基础,加强规划引导,形成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技工教育培训网络。技师学院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综合基地,承担学制教育培养预备技师、高级技工的任务,也是自治区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提升培训与研修、考核与评价的重要平台。高级技工学校承担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和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的重要任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中坚力量。普通技工学校在主要承担中级、初级技工培养任务的同时,应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成为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到“十二五”末,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力争达到50%以上,技工院校每年开展社会培训人数应高于学制教育在校生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