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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6.进一步解决东北高寒地区冬季集中供热问题。支持东北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城市新上一批热电联产项目。加快东北地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解决好城市低保户冬季取暖问题,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27.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以及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着力做好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工作。 28.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落实好促进东北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加大对东北地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力度。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层次类型和布局结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努力提高人才的创新能力。 29.做好选派到东北地区挂职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鼓励更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及外国专家到东北地区服务,支持东北地区引进高层次海外专家,广泛开展对俄、日、韩的人才培训项目,推进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 30.弘扬老工业基地开拓、创业、奉献文化,为加快振兴提供精神动力。继续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重点公共服务惠民工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出版印刷、影视制作、动漫游戏、文化会展、演艺等特色优势文化产业。 (八)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 31.认真组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加快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厂办大集体改革。 32.研究制定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在东北地区开展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完善并尽快发布关于东北地区国有林区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33.按照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要求,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3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九)以东北亚区域合作为载体,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35.组织编制《东北地区沿边开放与东北亚区域合作规划》,统筹规划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布局。 36.深化与日本、韩国的经济合作,密切经济联系和人员往来,积极承接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加大科技合作力度,积极从日韩俄引进相关技术人才。 37.全面落实《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完善中俄地区合作协调推进机制,办好中俄地区合作国际交流会,加快设立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编制实施《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规划》。 38.务实推进中朝、中蒙互利合作。推动中朝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进一步提升中蒙边境口岸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通行能力建设。 39.研究支持大连长兴岛开发开放,建设东北对外开放的新高地。支持在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地方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40.推动落实东北沿边地区享受西部开发政策。建设好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研究推动绥芬河、珲春开发开放的政策。 41.继续推动东北地区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支持东北地区银行和企业开展资本项目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扩大黑龙江和吉林两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 42.办好第五届夏季达沃斯年会,以及第七届东北亚博览会、第二十二届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第十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等综合性展会。 (十)深化东北四省区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43.完善由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长协调会议和日常工作联系制度组成的四省区行政首长合作机制。召开2011年度四省区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切实推动解决跨省区合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4.大力推进区域旅游、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和融合发展,加强重点产业衔接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共同发展。 45.进一步发挥内蒙古东部地区在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中的作用,深化与东北三省的实质性合作。研究东北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启动东北东部经济带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