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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1]190号
【颁布时间】 2011-07-13
【实施时间】 2011-07-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1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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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战略,组织编制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产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信息化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组织重大高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类专项的实施;提出工业和高技术产业投资项目、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核准审查意见,并负责项目报批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工业项目主要要素指标分配计划,规划和推进重大项目布局和前期工作。

  

  (十四)交通运输处

  

  研究提出全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铁路、民航、岸线利用、轨道交通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港口、公路、水路、城市以及交通战备等专项规划;负责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交通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下达;提出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负责项目报批和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平衡全市交通发展中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协调沿海水域岸线使用;组织协调交通对外合作工作。

  

  (十五)社会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以及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就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民政、社会保障和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及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劳动保障、收入分配、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体制改革和配套政策;提出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负责项目报批和监督管理;综合平衡用于社会事业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及相关领域发展基本状况评估和考核工作;负责拟订市实事工程及有关实施计划、监督检查、考评等工作;承担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重点工程管理处

  

  综合管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工期和质量,负责实施中的检查、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编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负责审批项目开工报告;负责市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工程中的奖励办法、重大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信息汇总、跟踪分析,以及宣传报道、立功竞赛活动和考评总结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承担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市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的政策;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督促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执行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规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国家和省、市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监督对稽察单位整改落实;负责重点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评审)工作。

  

  (十八)价格管理处

  

  研究提出年度居民消费价格调控目标建议,编制政府年度调价计划;贯彻落实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度,并及时公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成本调查和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的价格决策听证制度;负责制定和调整属于地方政府管理的资源性产品、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性住房等价格,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价格、收费检查和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依法实施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价格认证等工作;指导全市价格协会工作。

  

  (十九)收费管理处

  

  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价格管理;提出管理权限内的经营服务价格,以及随价格收取费用标准的拟订和调整意见;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定期验审制度;组织实施相关的服务价格决策听证制度;组织对执收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参与有关收费、服务价格的成本、费用调查;贯彻有关价格干预措施,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指导有关价格自律工作;参与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协调全市收费争议。

  

  (二十)宁波舟山合作处

  

  负责宁波舟山经济合作协调工作,对口联络和衔接宁波舟山两市经济合作和基础设施项目合作的重大问题;会商舟山办公室提出合作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年度计划及考核办法;起草和会商两市政府层面合作的会谈纪要或协议;组织协调和督查推进两市合作项目以及考核工作;承担宁波舟山经济合作协调小组宁波方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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