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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2011年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七月二日 2011年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 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 2011年是我市实施新一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计划的起步年,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任务更加复杂艰巨,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2011年全市“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武汉实际,发挥武汉优势,在全面总结“两型社会”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两型”文化培育、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的改革试验,尽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提供示范。根据国家批复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总体方案》、《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以及2011年省“两型社会”工作安排,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发展循环经济 (一)搭建资源循环利用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功能,将工业再生资源、社会再生资源及城市其他可再利用资源纳入交易范围(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配合部门不一一列出,下同)。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深入推进“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建设(此项工作由市供销合作总社、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实施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继续实施青阳鄂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改革试验项目,鼓励循环型企业围绕区域内钢铁、石化、电力等支柱产业进行布局,形成特色鲜明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循环经济集聚发展区。坚持以项目为支撑,围绕钢铁、化工、工程机械再制造、循环农业等重点行业,实施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在项目审批、融资与信贷、财政性资金引导、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税收等方面,出台和落实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力争在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以循环经济理念大力推进武汉化工区建设(此项工作由武汉化工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国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青山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全力推进28个续建和新开工的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可降解塑模生产、low-e在线镀膜环保工艺生产线等一批节能环保项目;全力推进青山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建设,努力形成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业体系(此项工作由青山区人民政府负责)。 积极推进东西湖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以工程机械再制造、食品加工、循环农业等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大力推进新沟镇循环经济、台商工业园“两型”产业的发展,加快柏泉新农村建设和金银湖生态保护步伐(此项工作由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负责)。 加快阳逻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步伐。不断扩大阳逻电厂废气、废水、废渣和脱硫石膏回收利用规模。加快佩尔热力二期工程建设,实现阳逻开发区核心区20平方公里集中供热全覆盖;加快阳逻自来水公司利用阳逻电厂尾水二期工程建设;加快亚东水泥二期工程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地、北新建材和中东化工磷石膏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格林美公司扩大电子废弃物处理规模。依托阳逻港口优势,加快壮大一批现代物流业龙头企业,着力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基地(此项工作由新洲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强共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围绕我市工业发展的优势领域和行业,重点支持钢铁、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环保等领域探索建立产学研结合新模式,重点加强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有机垃圾集中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工业废水“零排放”技术,脱硫石膏、磷石膏、冶金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废利用技术的研发。积极做好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