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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11]53号
【颁布时间】 2011-07-28
【实施时间】 2011-07-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加快建成文化大省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重点,以转变文化服务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深入推进文化“三大体系”和“八项工程”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加快发展文化服务业,不断提高其在文化产业中的比重,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动浙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2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正确处理“两种属性”(意识形态属性、经济属性)和“两个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关系,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统筹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抓好政府规划引导,强化政策扶持,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不断优化文化发展环境;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快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骨干文化企业,充分利用我省民间资本充裕的优势,加快民营文化服务业的发展。

  --统筹兼顾,发挥优势。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形成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新格局;充分利用各地的文化特色资源,进一步发展壮大优势文化产业,培育一批体现浙江地域特色的文化服务业项目和基地。

  --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始终把文化创新作为发展的基点和动力,大力创新文化生产、传播、流通、消费方式,提高文化服务的科技和品牌含量,加快文化人力资源开发和高端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我省文化服务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3发展目标。力争到2015年底,全省文化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体要达到以下发展目标:

  --产业总量显著提高。文化服务业总产出、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文化服务业年均增长20%,2015年实现增加值900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的一半以上。

  --业态结构不断优化。在实现文化服务业整体较快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发展面向大众的广播影视服务、动漫游戏、演艺娱乐、文化体育休闲、网络文化、阅读服务、艺术品鉴赏等重点服务业,大力发展数字电视、手机传媒、网络视听、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积极发展面向文化企业和其他企业两个层次的文化服务,推动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积极打造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

  --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按照体现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快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文化发展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全省人民。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指标位居各省区前列。

  --文化消费稳步增长。生产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引领人民群众转变消费观念,鼓励文化娱乐服务类消费,提升文化消费水平。

  --文化创新加快推进。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新体系。把运用高新科技作为发展文化服务业的新引擎,广泛运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最新发展成果,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加快构建覆盖广泛、技术先进的文化传播体系。进一步提升文化策划和原创水平,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

  --文化市场更加健全。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各种文化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强和改善政府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充分发挥文化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推进文化流通渠道建设,培育文化展示和推介平台。统筹发展城乡文化市场,拓展文化消费领域,扩大文化服务出口,培育一批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生活性文化服务业。立足我省文化资源特点,大力发展阅读服务、广播影视、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演艺娱乐、群众文化体育、文化旅游、艺术品鉴赏等面向社会公众的生活性文化服务活动,鼓励开发大众性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服务力度,构建多层次文化消费市场体系,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扩大文化消费,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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