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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呼和浩特市政府
【发文字号】 呼政发[2011]51号
【颁布时间】 2011-07-20
【实施时间】 2011-07-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4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学技术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5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80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0%。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分别达到30家和5家以上。

  6科技成果转化率大幅度提高。农牧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率达80%,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100%,重点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90%以上。

  7提高综合能耗产出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实现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5%,逐步向环保节能型城市发展。

  8科技惠民取得明显成效。优良空气天数占全年数的95%以上;人均科普经费达到3元以上,全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

  四、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

  根据呼和浩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在《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大框架下,按照我市“十二五”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要求,确定在区域性创新体系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发展、优势传统产业科技发展、现代农牧业科技发展、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资源环境与生态保护科技发展、医药卫生与安全科技发展、交通与城市化科技发展等8个重点领域,选择在“十二五”期间能够提升创新服务、取得创新发展和技术突破的47个优先主题进行重点安排,强化创新服务功能和创新培育功能,开展重大关键技术和技术集成专项应用研究和攻关,实现区域性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一)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首府城市,建设一流首府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和任务,确定7个优先主题,到2015年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创新机构健全、创新人才汇聚、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的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

  1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大力支持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各级、各类技术研发机构,着力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围绕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乳品加工、机械制造、冶金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新建各级、各类技术研发机构100家。其中新建国家级10家、自治区级30家、市级60家。

  优先主题01: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重点实验室建设;

  --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技术中心建设;

  --博士后工作站建设。

  2推进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加大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力度,加快现有开发区和园区产业布局调整和技术升级,使我市的开发区和园区成为创新资源聚集、创新效率高、效益好、产业结构合理、产业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科技创新基地。力争建成5个国家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基地(载体),完善5个现有的科技创新基地(载体)。加大内蒙古和林格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并通过国家验收;将内蒙古金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1个国家级企业孵化器。

  优先主题02:建设科技创新载体

  --内蒙古和林格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创建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

  --创建企业孵化器;

  --创建留学生创业园;

  --中小型科技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3推进创新人才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

  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广泛的国内外科技合作,建立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创新人才队伍,力争使呼和浩特市成为区域性科技创新人才集聚中心和创业中心。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100名高层次科技领军和创新创业人才,围绕主导产业组建20个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培养院士后备人选2名。

  瞄准已经形成的优势支柱产业、具备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领域,以重大科技项目为支撑,通过培养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加强与国内外创新要素联合,构建3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参与5个联盟建设。通过联盟汇集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形成创新优势。

  优先主题03:引进和培育创新创业人才

  --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工程:培育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创新团队领军人才;

  --创新人才引进和培育工程:培育自治区以上研发机构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

  --创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工程:培育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创业人才和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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