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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岗位设置工作是高等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高等学校领导班子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这项改革作为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稳慎实施。要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高等学校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本实施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