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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科发[2010]268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0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加强北京市科普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加强北京市科普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京科发〔2010〕2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国发〔2005〕44号)和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2007〕32号),加强北京市科普能力建设,促进首都科普事业发展,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提高首都公众科学素质,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科普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以及世界城市发展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中央和北京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科技北京行动计划》的具体任务与目标,立足现有基础,面向未来需要,坚持政府引导和全社会参与、公益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定的有关任务,充分发挥首都科技资源密集的优势,创新机制,注重实效,以构筑科技传播体系和科学教育体系、搭建科普工作社会组织网络、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府科普工作宏观管理以及繁荣科普创作为重点,统筹规划、全面实施、强化保障和工作任务落实,推动首都科普能力稳步增强,为全民素质提升和首都创新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二、加强科普能力建设的建设目标

  经过1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建设与首都科技教育资源实力相匹配以及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科普服务能力,努力形成一个比较完备的公众科学教育和传播体系,推出一批符合时代精神的优秀科普作品,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科普活动品牌,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科普队伍,构建一个有效运行的科普工作组织网络,建设一批功能健全的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教育基地,营造一个激励全社会广泛参与科普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本市科普能力的不断增强,促进公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

  三、加强科普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科普产品的供给能力

  1. 繁荣科普创作,大力提高本市科普作品的原创能力

  进一步完善市科普创作出版资金的社会征集与资助工作,鼓励原创性优秀科普作品的不断涌现。针对新时期公众需求和欣赏习惯的变化,结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新成就和新趋势,大力倡导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结合,知识性和娱乐性结合,专业科技人员与文艺和文学创作人员、媒体编创人员相结合。使科普创作做到既要普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又要掌握和创新科普作品的创作技巧,做到内容与形式的有效统一。推动全社会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既要引导文学、艺术、教育、传媒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身科普创作,又要鼓励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作品。

  促进科普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激发公众学科学的热情,扩大科普内需。采用市场机制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手段,推出一批科普影视作品、精品专题栏目和动漫作品。

  2. 把科普展品和教具的设计制作与研究开发作为科普作品创作的重要内容

  以博物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机构等为基础,扶持与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开发创作能力的科普研发中心。针对科普场所建设和中小学校科技教育的现状及需求,重点开展科普展品和教具的基础性、原创性的研究开发。制定科普展品和教具的技术规范,鼓励和引导一批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展品和教具的设计和研究开发。

  3. 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科普资源中心

  在整合北京地区科普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首都科普资源中心,重点建设资源导航平台、资源数据库平台、科普服务与研发平台和孵化合作平台,为社会提供科普咨询服务。支持科普的决策与管理者、场馆及大众媒体中的专业科普工作者、科技教师、基层科普工作者及其它致力于科普事业的个人和机构的科普活动开展,并为其提供业务培训、交流。建设15分钟城市社区科普服务圈和30分钟村庄社区科普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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