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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吕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0]78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1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10年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四、深入开展市民素质提升活动

  

  深入开展市民素质提升行动,采取教育、引导、强制等措施,切实增强全市人民“永远吕梁、永久家园”的主人翁意识,努力形成全民维护城市形象的浓厚氛围。市、县两级建设部门要在2007年提升市民素质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继续落实未尽事宜,细化目标,责任到人。要继续开展“市民素质提升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以《吕梁市民公约》为主体内容的市民行为规范标准。要制定深化提升市民素质“三年规划”及“分年度计划”,并在《吕梁日报》开辟专版对《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城市控规、修规等进行宣传报道,强化各级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要修订完善《吕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吕梁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办法》、《吕梁市城市污水处理办法》等,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现代意识,努力推动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以及情趣健康的生活理念的尽快形成。

  

  五、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乱建、乱摆、乱停、乱贴、乱倒等现象,尽快解决“脏、乱、差”问题。一是要及早制定城乡综合整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建设部门要尽快制定市区(县城)规划区、城乡结合部、重要集镇、国省干道和县乡公路两侧、景区景点、工业园区周边等重要区域的城乡综合整治三年规划及分年度实施方案,为综合整治工程打牢基础;二是要严格划分责任,分片包干,对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市政、供水、供气、供热等单位一律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并严格考核奖罚。三是要强化环境卫生管理。重点在街道清扫保洁和市容市貌维护上下功夫,定期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垃圾死角进行集中清理,特别是要把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坚决不留死角。四是要全面加强市政设施维护。认真做好道路修复、粉尘治理、小街小巷硬化等工作。五是切实做好市区绿化工作。201o年要在巩固往年绿化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城市中心区绿化建设力度,重点提升市区道路绿化带、出入口绿化景观、公园绿地、三山绿化以及机关、庭院、园区的绿化水平,确保市区绿化覆盖率新增1个百分点,达到36%。六是要加大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力度,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七是要加快城市供水、供气和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步伐。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要尽快建成比较完善的水、电、气、热等供应系统,并搞好各供应系统的规模核定、管线布局,确保地上地下配套设施一步到位、一次成型,实现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其他乡(镇)所在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水、电、气、热等供应系统的建设。八是深入推进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确保建筑领域施工安全。九是继续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打好整治违章违法建设的攻坚战,迅速遏制乱建滥建的不良风气,坚决拆除严重破坏城乡景观和公共空间、危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违章违法建筑,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要制定分片划段包干措施,将违章违法建筑整治任务落实到人头,逐步建立日常执法巡查、违法行为严处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维护城乡建设领域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六、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城镇化建设

  

  一是切实加快城镇化进程。各县(市、区)要按照经济、资源、产业、交通布局,找准目标定位,发挥比较优势,与周边联系互补、科学合理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一批标志性、特色化、功能型的建筑和设施,着力改善城市面貌。要着力提高城市功能和品位,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各县(市、区_)城区建设品位和城市功能有一个大的提升。要以“三四三”项目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以二、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增强县城的辐射带动和综合承载能力,切实加快城镇化进程。要以县城为中心,抓好特色镇、重点镇、交通枢纽镇等中心集镇建设,通过城镇发展带动农村发展,着力拓展市域经济发展空间,逐步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要加快推进交文汾孝经济带和离柳中方经济圈的发展,带动特色小城镇和城镇带建设。要制定推动小城镇快速发展的激励措施,促进小城镇与城市的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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