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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06-21
【实施时间】 2011-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1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开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程。在建筑物改造、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3个方面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建设1个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形成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服务网络。

  5.实施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到2013年,围绕技工院校的主体专业,发挥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院校的专业优势,建设1个有突出特色的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使80%以上的工种和专业的教师得到不同程度的培训,满足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对新工艺、新技术师资的需求,解决技能人才师资培养的“瓶颈”问题。

  (四)深化技校改革,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实验区建设。

  1.突出特色创新,加快技工院校发展。坚持高端引领,立足技工教育发展基础,加强技工院校布局调整,形成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的覆盖城乡、面向全体劳动者的技工教育培训网络。开展多元办学,注重利用社会多方面力量开展技工教育培训,拓展多元招生渠道,积极扩展培训对象,创新技能人才培养途径。注重内涵发展,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在校企合作、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等方面突出特色,深化内涵,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增强比较优势,扩大社会影响力。

  2.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以开封市职教园区为基础,进一步拓展校企、校校之间的合作,逐步实现校企之间在培养计划、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师资培养、学生就业等多方面开展密切合作,校校之间在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使用、统一考核标准等方面形成紧密型联合关系;探索技工院校在招生、培养、鉴定和就业过程中服务产业调整和集聚区发展的新途径。开展校企合作活动,努力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需求之间的无缝对接。

  3.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在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选择不同专业,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逐步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一体化”课程教学体系,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的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的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的学做合一。在全市技工院校开展“一体化”教学观摩活动和技工教育创新活动。结合教学改革实际,采取灵活的弹性学制,完善学分制,不断推进技工教育创新。

  4.实施技工院校师资补充培养计划。建立完善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和企业实践制度。从2011年开始,每年从国内外和企业引进优秀技工教师,选派优秀技工院校教师赴国内外和企业学习深造,加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五)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

  1.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评价体系。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不断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新机制。

  2.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改革。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强化标准,健全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业绩考核内容和评价方式。对技术复杂、操作性强的职业(工种),其一线技能人才的考评,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和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式组织实施考核鉴定,重点评价执行操作规程、解决技术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3.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鉴定,加快推进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取得大专学历证书。鼓励企业在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

  4.建立和完善技工院校主体专业和“一体化”课程试点专业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核制度。加强教学过程检查和质量督导,进一步完善技工院校主体专业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直接认证制度。对“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技工院校实施课程认证和过程化考核,其“一体化”专业课程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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