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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200号
【颁布时间】 2011-08-10
【实施时间】 2011-08-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3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二五”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加强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民防报警器、现代通讯设备等加强预警信息传输通道建设,在电视台、电台开播公共安全节目,在各级政府门户网建设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网站,建立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在城市大型公共场所、繁华街道、交通要道口、公交地铁站等场所设立电子屏幕,在偏僻农村、高风险地区、危化企业等区位加强安全站(点)、宣传栏、宣传车、警报器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各类预警信息。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地域建设。按照就地、就近疏散和以近郊疏散为主、远程疏散为辅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改建、完善一批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地域,具体按《无锡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落实。5年内,市本级和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按标准完成疏散基地建设任务。新建改建城市小区、重点商业场所、人员密集区域、大体量公共建筑都要具备应急避险和避难功能。全市现有城市公园、大面积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都要根据环境条件增添相应避险功能的设施和标识,使之具有适当的应急避险和避难功能。

  

  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公安队伍为主体,以专业化打防控力量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社会巡逻防控网建设,构建覆盖城市主干道、重点部位、易发案地区的社会面巡逻防控网。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提高社区防控能力,夯实社区警务基础。加强党政首脑机关、国防军工、金融单位、涉枪涉爆、科研院所等重点单位和水、电、气、热、油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区域警务协作,增加设立治安检查站或治安卡口,全面建成市、市(县)区、街道(镇)三级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网上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及时查处并严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节 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加快推进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和专业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体系,提升决策指挥能力。

  

  加强应急平台建设。依托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以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为核心、以部门和市(县)、区级应急平台为枢纽、以街道(镇)应急平台为节点,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有侧重、安全畅通的全市综合应急平台。2015年全面完成市和市(县)、区两级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并适时启动镇(街道)应急平台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各部门专项应急指挥设施和资源,重点发挥公安监控和处置指挥系统、人防基础设施和指挥系统、无线电和卫星通信系统等系统平台作用,建立起全市固定、机动、现场三大信息平台和指挥体系。加快人防向民防的延伸和转变,建设更加完善的防灾减灾运转平台。2015年前建成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和新区民防移动指挥所(车),实现全市范围内移动指挥与通信的无缝覆盖。

  

  强化专业应急指挥系统。进一步完善现有各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加强信息共享。依托公安、民防、气象、水利、交通、航道、海事、城管、卫生和地震等部门信息系统,根据应急救助指挥的需要,分级建设集灾情信息管理、救助决策支持、救助指挥调度等功能的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形成市和市(县)、区两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整合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水上搜救、电力、旅游、特种设备等专业信息系统和通信基础设施等资源,建设市和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故、辐射事故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健全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食品药品安全和动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卫生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加快建设各级信访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公安指挥调度系统,加强反恐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加强城市应急联动建设。按照“信息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推进公安出警、医疗急救、消防救援、市政抢险等应急服务平台的整合和联动,建立市和市(县)、区两级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实现各职能部门之间快速反应、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能力。整合现有各相关部门的政府服务热线和公益性服务电话,建设非紧急救助服务平台,受理公众非紧急求助及对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投诉建议等,与紧急报警服务平台之间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互联互通、互为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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