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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洪涛任组长,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法规处、住房保障处、城乡规划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科技处、墙体材料改革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等处室处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处长刘东霞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配套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 (二)积极稳步推进。根据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按照本配套改革实施意见抓好落实。2011年6月以后,召开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长会议,研究和明确省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对接事项,明确配套改革内容与政策措施,跟踪指导10个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省县直管运行机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为尽快提高省直管县领导及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城乡建设的能力,2011年6月份,分别召开10个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业会议,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将本系统配套改革内容与相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并对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进行部署。2011年下半年,通过举办专业知识培训班,分期分批把直管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长、业务科(股)长等培训一遍。 (四)坚持分类指导。把10个省直管县作为全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试点县和重点联系县。切实做好对省直管县城乡规划建设的指导、协调与服务。根据各县城乡自然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和规划建设新途径。抓好各类试点,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城乡建设与发展迈上新台阶。 (五)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协调机制。在全厅和厅直单位形成支持省直管县工作的整体合力;创新管理机制。率先在省直管县城镇规划区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在乡村规划区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探索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新路子,建立政府补贴、农民为主的乡村公共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开展农民住宅产权登记与物权置换试点,鼓励在城镇务工经商或偏远、偏小村庄的农民到中心镇就业落户;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支持省直管县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考评和年度考核体系。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附 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赋予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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