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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4. 二郎庙遗址保护范围:东西560米,东至断崖,西自东部断崖向西560米至小路;南北350米,南至五星水库,北自五星水库向北350米至地沿。建设控制地带:西、北自保护范围各外扩100米,东、南同保护范围。 15. 白龙庙保护范围:东西30米,东至东围墙,西至西围墙;南北57米,南至戏楼南墙,北至寝殿后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北自保护范围各外扩30米;南自戏楼南墙向南10米至公路北沿。 16. 桧阳书院保护范围:东西30. 2米,东至自习室东墙,西至斋舍西墙;南北86. 6米,南至大门南墙,北至后讲堂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向东扩50米,南自大门向南扩12米至路南沿,北自保护范围向北扩50米,西同保护范围。 17. 闫周民墓保护范围:东西77米,东自墓冢东缘向东20米,西自墓冢西缘向西39处至断崖处;南北70米,南自墓冢南缘向南10米,北自墓冢北缘向北42米至地沿。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8. 密国城遗址保护范围:东西1200米,东至东城墙,西至西城墙;南北800米,南至南城墙,北至北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9. 郭氏祠堂保护范围:东西13. 3米,东、西各至围墙;南北32. 6米,南至大门路北沿,北至北围墙。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0. 河西马遗址保护范围:东西150米,东至寺河西岸断崖,西至断崖;南北185米,南至道路北沿,北至小路。建设控制地带:南、北自保护范围边界各外扩50米,东、西同保护范围。 21. 皮定均工作旧址保护范围:东西32. 8米,东至民居东墙,西自民居向西25米至小路;南北21. 7米,南至民居南墙,北至民居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北四周自保护范围各外扩10米。 22. 孔庙保护范围:东西37米,东自尊经阁东墙向东14米,西至明伦堂西配殿西墙;南北130米,南至工商所南墙,北至尊经阁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向东扩20米,南至保护范围向南扩67米至街道,北至尊经阁北墙后9. 8米,西同保护范围。 23. 马沟遗址保护范围:东西535米,东至五星水库,西至村庄西侧断崖;南北465米,南至断崖,北至五星水库。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4. 马家遗址保护范围:东西250米,东至小路东190米,西至小路西60米;南北300米,南至马家村北路沿,北自马家村北路沿向北300米。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向东扩100米,西自保护范围向西扩100米,北自保护范围向北扩30米,南同保护范围。 25. 米氏祖谱世系碑保护范围:以碑为中心,东、西、北各扩10米,南扩10米至门市房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北自保护范围各外扩20米,南同保护范围。 26. 前士郭遗址保护范围:东西400米,东至水塔,西自水塔向西400米至断崖;南北960米,北至嵩林寨北寨墙,南自嵩林寨北寨墙向南960米至小路。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北自保护范围各外扩100米。 27. 苏寨遗址保护范围:东西200米,东至沟沿,西至沟沿;南北300米,南至杨业祠大门南断崖,北自杨业祠北围墙向北2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8. 穴道墓保护范围:东西49米,东自青石河村部围墙向东49米至地沿,西至青石河村部围墙处地沿;南北103米,南至门市房北墙,北自门市房北墙向北103米地沿处。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向东扩64米至门市房西墙,北自保护范围向北扩46米至地沿。 29. 修德观保护范围:东西12米,东、西各至围墙;南北16. 6米,南至大门南墙,北至大殿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东围墙向东扩30米至地沿,西至西围墙向西扩10米,南自大门向南扩14米至断崖,北自大殿后墙向北扩20米。 30. 助泉寺保护范围:东西22. 4米,东自东围墙,西至西围墙;南北81米,南自大门南5. 4米台阶,北至方丈室北墙。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东围墙向东扩10米至断崖,西自西围墙向西扩30米,南、北两面自保护范围各外扩20米。 31. 杨万辉故居保护范围:东西27. 5米,东至大门,西至断崖;南北39米,南至断崖,北自南部断崖向北39米。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三面自保护范围各外扩20米,北同保护范围。 新郑市 1. 邓湾遗址保护范围:东、南均至干沟,西至断崖;北至小路。东西195米,南北32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 高辛庄遗址保护范围:东、南均至双洎河;西、北均至小路。东西300米,南北400米。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以保护范围边线为界,北至断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