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2. 颍阳东街遗址保护范围:东为遗址内太后庙至蒋庄公路向东200米,西至颍阳河东岸;南至太后庙北墙,北为南断崖向北2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 安寨遗址保护范围:东为水渠向东200米,西至泊河东岸;北为核桃湾水渠小桥向北300米,南为核桃湾水渠小桥向南2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4. 刘村遗址保护范围:东至竹园河西岸,西至刘村东南北向道路东边界;南至狂河北岸,北至刘村至竹园路北50米处。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沿外扩50米。 5. 郭村遗址保护范围:东至勺河西岸,西至郭村西河东岸;南至两河交汇处北岸,北至卢台线26号线杆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6. 宋家沟口遗址保护范围:东至寺里河西岸,西至小路沟;南至奈河北岸,北至颍河路南边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7. 纸坊遗址保护范围:东为水渠向东300米,西为水渠向西150米;南至奈河北岸,北至da168电杆处。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8. 梅村遗址保护范围:西至梅村三官庙西围墙,东为三官庙东围墙向东300米;南自遗址内东西路向南100米,北为遗址内东西路向北1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9. 前庄遗址保护范围:东至土门至前庄小路,西、南、北至断崖。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0. 辕关保护范围:东自关门洞中心向东50米,西至山顶;北自关门洞中心向北100米,南自关门洞中心向南60米。建设控制地带:四面俱为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80米。 11. 银洞遗址保护范围:自洞口向四周外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2. 崇高县故城保护范围:东城墙南段自图书馆东墙向东20米,向西30米;东城墙北段自人民银行西围墙向东50米,向西20米;北自人民银行北围墙向北50米,南至爱民路南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3. 登封县故城保护范围:现存城墙向北至中岳大街,向南外扩50米,向东至郜胡同,向西至城隍庙东围墙。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4. 许由墓保护范围:许由墓:东、西、北自寨墙向外各扩20米;南为寨墙向南扩450米(公路丁字口处);寨内均为保护范围。许由庙:南至山上寨墙,北至公路;西自山墙向西150米,东至路。建设控制地带:许由墓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南至蓄水池南200米;许由庙自保护范围向东400米。 15. 炼丹庵保护范围:南至嵩山运动地质遗迹,北至中岳行宫,东至登山步道,西至崖根。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6. 护村碉楼保护范围:自碉楼本体边界各向外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各向外扩30米。 17. 李家门中岳行宫保护范围:东、西各自围墙向外扩50米;南自大门向南100米,北自大殿后墙向北1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8. 济渎庙保护范围:四周自围墙向外各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19. 清微宫保护范围:东至河西岸,西至旅游公路;南自大门向南50米,北自大殿后墙向北50米。建设控制地带:南北自保护范围边界各向外扩50米。 20. 耿介故居保护范围:东、西自故居山墙各外扩50米;南自文明巷南边界向南50米,北至食品厂家属院。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1. 龙潭寺保护范围:东自大殿东山墙向东50米,西自大殿西山墙向西50米;南自大殿南墙向南50米,北自大殿后墙向北50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周自保护范围边线各向外扩50米。 22. 峻极宫保护范围:东至老母洞沟,西至西围墙西50米;北至北围墙北50米,南至南围墙南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3. 白鹤观保护范围:北至北墙以北50米,南为配房南墙向南50米;东至登山步道,西至登山步道。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4. 三极圣母宫(含天池)保护范围:东至崖边,西至西墙以西50米;南至南墙以南50米,北至北墙以北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5. 万嵩寺保护范围:东、西各自山墙向外扩50米;南自大殿向南50米,北至崖根。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6. 玄都观保护范围:东、西各自围墙外扩30米;南自围墙向南50米,北自大殿后墙向北5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7. 水峪寺保护范围:自观音殿后墙向南200米、北100米;自观音殿东、西山墙各向外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南100米,向北、东、西各50米。 28. 广惠庵保护范围:北自大殿后墙向北100米,南自大殿前墙向南100米;东至207国道,西自大殿西墙向西50米。建设控制地带:四周自保护范围边线各向外扩1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