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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9. 牛状元府保护范围:西、北均至断崖,东、南均至村道。牛氏祠堂东、西、北均至断崖,祠堂大门南25米至断崖。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0. 神北大王庙保护范围:以大王庙四周围墙为中心,东至伊洛河西岸,西至村道,南北外扩2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向南、北再外扩20米,向西至邙岭山根。 21. 周氏民居保护范围:南、北均至断崖,东至孙保国宅院东墙外扩20米,西至周氏宅院西墙外扩2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2. 王小六民居保护范围:自院四周围墙为中心,东、西至断崖,南、北各向外扩2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3. 康氏石坊保护范围:以本体建筑为中心向南、北均外扩20米,东、西均至断崖。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4. 孟氏石坊保护范围:以主体建筑为中心,向东至河两岸,向北、西南各外扩2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再向北、西、南各扩10米。 25. 郑氏石坊保护范围:以本体建筑为中心,向西至村道东沿,向东、南、北各扩1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6. 魏氏石坊保护范围:东至裴峪村道东沿,西至黄土断崖,南、北均外扩2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7. 巩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保护范围:以丁光耀家围墙为中心,向四周各外扩2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界向东、南各外扩50米,北、西均至断崖。 28. 豫西行政干校保护范围:以翟家祠堂大门为中心,南北各扩100米。东至浅井小学西围墙,西至自然河沟东岸。建设及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29. 嵩山八路军抗日工作站旧址保护范围:以工作站旧址围墙为中心向四周各外扩2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0. 常香玉故居保护范围:以常香玉故里院落为中心,东至邙山山根,西至村道,北至井房,南至民居。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边界向南扩至孝神公路,东、西、北同保护范围。 31. 中央领导人视察竹林会议旧址保护范围:一号楼本体。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2. 余明礼烈士旧居保护范围:东、西、南均至断崖;北至余家水屯北界。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3. 五八年钢铁大会战遗址(包括丁沟、关帝庙、张沟、瑶岭)丁沟冶铁遗址保护范围:东南至夹津口村道,北至村委北墙外扩150米,西至村委西墙外扩100米,采矿洞东至村道,西、南均至断崖,1号洞口向北扩120米。关帝庙冶铁遗址保护范围:北至鲁庄到西村公路外扩100米,西至鲁庄到西村公路,南采矿洞往南50米,采矿洞往东150米。张沟冶铁遗址保护范围:南至鲁庄到西村老路、新路交叉口,北由交叉口向北500米,东、西均自公路往外扩200米;采矿洞以1号洞为中心向四周外扩200米。瑶岭冶铁遗址保护范围:东至瑶岭至西村公路,西至1区冶铁炉向西50米,北至2区冶铁炉向北100米,南至2区向南300米。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荥阳市 1. 车庄遗址以广武至张庄公路与车庄至樊河公路交叉口北侧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东北290米至崖,向南610米至崖,向西1030米至崖,向东420米至崖。建设控制地带:东北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60米至神沟村;东、西北同保护范围;向西外扩30米至崖,向南外扩60米至崖。 2. 敖仓城以南城墙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西120米至西城墙外侧;向北130米至水塘,南至游览区小路。建设控制地带:南城墙向东扩95米至崖,向南20米至崖;西城墙向西扩50米至仓沟,向北30米至水塘。 3. 任河遗址以枯河与村小路交叉口南侧为永久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南825米至崖边,向东825米至厂房,向西675米至泻洪道,东西全长1500米。建设控制地带:北至枯河,西至泻洪道;向南外扩100米至314省道;向东外扩200米至广武-张庄公路。 4. 唐垌遗址永久性坐标点设于唐垌村西南丁字路口南侧。保护范围:从该点向南200米至崖边,向北170米至土路南崖边,南北370米;向东210米至崖边,向西270米至崖边,东西全长480米。建设控制地带:南自保护范围边界向外扩50米至枯河北岸;东北同保护范围,东、西、西北分别自相应的保护范围边界向外扩50米、30米、50米至崖边。 5. 西张村遗址以遗址区中部冲积沟北侧为永久性坐标点保护范围:从该点向东190米,向西850米,东西长约1060米;向南500米,向北65米,南北长625米。建设控制地带:西、北至枯河,东、南至沟崖对岸,南北长约645米,东西长约116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