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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等单位关于金融支持宁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监局、宁夏证监局、宁夏保监局《关于金融支持宁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金融支持宁夏“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全区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全区“十二五”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特色牌、走惠民路”,通过实施“信贷富民、支付便民、征信惠民”等一系列工程,实现以下目标: 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在保持信贷总量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为全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围绕新型工业化、特色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保持较高水平。 金融服务民生水平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生态移民、创业就业等民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保险服务层次全面提升,城乡居民享有便利的“一卡通”公共服务。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推进。深入开展信用教育和宣传,积极打造“诚信宁夏”,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促使全区成为资金“洼地”。 二、工作思路 (一)科学发展。发挥金融在支持全区“十二五”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必须以支持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根本,以促进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方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二)改善服务。继续深化区情认识,结合实体经济发展特点,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努力满足经济主体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三)合力推进。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推动,金融机构认真落实,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加强政府部门、金融系统、企业的沟通合作,形成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合力。 (四)优化环境。注重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提升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实现金融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工作措施 (一)保持融资总量较快增长,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信贷是全区实体经济的主要资金来源。“十二五”时期,信贷较快增长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好中央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金融扶持政策,努力保持信贷较快增长,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确保“十二五”时期信贷年均增长20%以上,贷款余额翻一番以上。 2.大力发展债券融资。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辅导,提高企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了解程度,增强企业开展债券融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我区企业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等债券,使债券融资逐步成为全区企业获得资金的有效途径之一。 3.注重开展股权融资。努力挖掘和培育上市企业,及时解决影响企业上市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快企业上市步伐。重点推动具有地方经济优势和良好成长性的企业上市融资,尽快实现创业板零的突破。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培育和增强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 4.积极推动保险融资。加强“银行、保险、企业”合作,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全区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发展,加速出口企业资金周转,为出口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新的方式。 (二)加强信贷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