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草)、“三化”草地治理、围栏封育、退牧还草、舍饲圈养、禁牧休牧、建立自然保护区等综合措施为主的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项目开始实施,对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库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有计划地保护,局部生态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 --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取得成效。以改善保安族、撒拉族、裕固族三个人口较少民族的116个聚居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牧民收入为重点,投资2.06亿元建设了636个项目,公路通达率达到76%,电力、通讯和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2%、91%和86%,全部达到国家考核验收标准。使全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吃水难、行路难、上学难、看病难、用电难、通讯难等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全面完成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兴边富民行动扎实推进。建成了马鬃山镇饮用水净化工程、肃北县芦草湾党河大桥、国门小学、西滩养殖基地、马鬃山绒山羊改良等59个重点建设项目,集中解决了边疆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的问题,推动了肃北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游牧民基本实现定居。实施了《甘肃省牧民新村建设规划》和牧民定居工程,建设了玛曲县尼玛镇萨合村等“牧民新村”,甘南州6686户游牧群众基本实现了定居,有效地推动牧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环境条件 “十二五”时期是民族地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面临着更重的发展任务和更高的发展目标。 --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省民族地区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良好社会环境和发展基础,民族地区发展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一是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二是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批准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国函〔2009〕150号),为我省转变发展方式、探索新的发展道路提供了巨大支持。民族地区将在生态建设、能源建设、扶贫开发等领域得到大力扶持。三是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全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实施意见》(甘发〔2010〕7号)和《关于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甘发〔2011〕5号),明确了扶持政策。四是国家继续开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专项工程,积石山县、肃南县、肃北县将获得国家支持。五是民族地区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不仅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水力资源、森林资源、动植物资源等自然资源,也有独特的人文资源,民俗风情、历史遗迹等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产业的潜力较大。同时,藏族、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与西亚、东南亚、中东等国家有广泛的民间联系,可进一步促进经济和文化交流。六是生态地位突出,在保护西部乃至全国生态方面具有屏障作用。 --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一是经济总量小,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与全省平均水平存在明显差距。2010年,民族地区生产总值仅占全省的6.1%,有14个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69.6万人,占民族地区总人口的20.9%。市场发育不够完善,对外开放水平不高,城镇化率较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落后,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二是特定的地理环境和脆弱的生态环境,使民族地区自然灾害频发,汶川特大地震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民族地区遭受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损失。同时,国家确定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将我省民族地区大部分国土面积列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但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形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支出较高。三是我国经济正进入新一轮战略调整期,经济增长进一步向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我省民族地区面临着市场和区域叠加竞争的双重挑战。“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民族关系面临很多新挑战和新考验。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