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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力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改善和保障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 --坚持改善民生与和谐共享相结合。要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缩小发展差距,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 --坚持转变方式与突出特色相结合。要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加快发展的根本途径,继续保持投资快速增长,增强消费拉动能力,提高出口规模和水平,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坚持统筹协调与持续发展相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形成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新机制,促进城乡和区域的协调发展。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立资源节约型生产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促进资源、环境、人口与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在国家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同时,民族地区各族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将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将后发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 二、总体目标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努力实现“五个提升”:一是以交通能源建设为重点,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二是以城市资源整合为重点,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三是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四是以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以提高公共服务和保障能力为重点,提升城乡群众生活质量。 (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比全省平均增长速度高3个百分点,到2015年突破5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5%以上,到2015年达到12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到2015年突破40亿元。 (二)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新型产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生态建设、民族旅游、清洁能源建设等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产业结构,强化节能减排。 (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加大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教育结构,高中阶段入学率保持在85%以上,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3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比例达到1∶1,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年以上,支持民族地区开展“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优秀广播影视作品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工作。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农牧村危旧房改造实现全覆盖,游牧民全面实现定居,砖木、砖混结构住房比例达到70%以上。覆盖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和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需求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文化体系不断完善。 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规划目标
(四)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加快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率达到35%以上,农牧村面貌逐步改善,城乡差距拉大的态势逐步得到控制,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分别超过4500元和19000元。 (五)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继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综合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步伐加快,进一步促进民间国际交流,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改善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环境,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努力将民族地区建成全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区。 第三章 战略布局和主要任务 结合全省宏观战略调整和区域发展格局,突出民族地区战略地位,明确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次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