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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11]24号
【颁布时间】 2011-08-07
【实施时间】 2011-08-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11〕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将于2013年10月在我市举行。成功举办本届东亚运动会,对于促进东亚各国、各地区的友好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谋求新的更大发展;充分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充分展示中国蓬勃发展、热爱和平的新形象;进一步宣传、展示天津改革开放的新成就,扩大天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振奋全市人民精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是我市首次举办的国际综合性运动会,组织筹备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举全市之力共同完成。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积极参与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并列入2012年、2013年的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特别是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管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执行局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当好东道主,办好东亚运,是全市人民的光荣。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锐意进取、迎难而上、顽强拼搏,把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办成一届高水平的体育赛事、高水平的文化交流活动、高水平的经贸合作平台,打造体育赛事市场运作的新亮点。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七日

  


  
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总体工作方案

  


  经东亚运动会联合会批准,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将于2013年10月在我市举行。这是目前在我市举行的规模最大的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届时,将有来自中国、韩国、朝鲜、蒙古、日本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华台北、关岛(会友)等九个国家和地区的7000多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媒体记者和政府官员、体育官员莅津参加运动会。

  为把本届东亚运动会办成高水平的体育盛会,按照体育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借鉴历届东亚运动会和国内大型体育活动的组织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是我国继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的国际综合性运动会,是全国体育界的一件盛事,更是全市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本届东亚运动会筹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高标准,力求高水平,科学筹划、精心运作,办成一届有特色、有新意,节俭廉洁,竞技水平高,文化内涵深,有持久影响力的东亚运动会。

  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的口号是:"分享快乐、创造精彩"(share happiness , create splendour)。

  二、组织机构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于2009年4月24日正式成立。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组织委员会领导成员名单的通知》(津党〔2011〕19号),组委会设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委员,负责领导本届东亚运动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组委会办事机构为组委会执行局,下设办公室、竞赛组织部、新闻宣传部、对外联络部、大型活动部、场馆工程环境部、市场开发部、信息技术部、人力资源部、接待服务部、后勤保障部、财务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医疗卫生部、监察审计部、安全保卫部、志愿者部、兴奋剂检查部等18个工作部门。

  组委会执行局主要职责: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全权负责本届东亚运动会的日常筹备工作,包括制定方案、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基础筹划阶段(2009年12月31日以前)。研究制定筹备工作基础方案。本阶段任务已完成。

  (二)全面筹备阶段(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充实力量、组建和完善工作部门,组建各专项工作团队和单项竞赛委员会,全面开展组委会各项组织筹备工作。

  (三)工作重心转换阶段(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比赛场馆竣工验收,组委会执行局信息技术部信息中心启动并组织联调、完善功能,重点项目组织测试赛,组委会各部门工作重心向各场馆转移,进行领导体制转化,实施场馆化管理与组委会专项领导相结合的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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