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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科技人才支撑体系。按照《济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要求,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以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依托科技人才专项资金,通过“泉城学者”等人才工程,重点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重大技术,打造省内一流的科技创新团队。充分利用驻济高校资源,联合建立科技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为企业培养敢于钻研、勇于创新的企业科技人才。依托济南市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高校资源和院士工作站、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企业研发平台,实施“青年科技明星计划”,在我市中青年科技人才中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优秀科技人才。继续实施“留学人员创业计划”,组织好“5150引才计划”及“百千万海内外人才引进工程”和科技型创业人才引进工作,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济南创新创业。大力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引导科技人才向企业、向基层集聚,发挥科技人才第一资源效用。 加强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人才流动机制,进一步落实科技人才后勤保障工作,持续推进科技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优化科技中介、生产力促进中心、生产性服务业等科技服务人才配置,不断提高和提升科技服务人才规模和服务水平。创新人才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围绕人才培育、知识产权、科研成果、重大项目、经济效益等指标进行全面评定,作为有关支持计划和奖励措施的参考。鼓励政府、社会或民间资金设立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奖励基金,对优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给予资助或奖励。积极培育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大力宣传表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创新团队,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强化国内科技合作创新,不断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充分依托省会城市地理经济资源优势,积极深入创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的合作模式,制定支持国内科技合作交流的专项资金制度,大力支持共建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创新载体,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转移。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结合。增强驻济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提高公共科研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联合承担研究项目和人员互聘兼职等,加强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 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引进措施,继续夯实与美国、日本、独联体、欧盟等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建设一批市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市级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基地,增强科技活动前沿布局能力。鼓励我市科技型企业到国外创新创业,依托我市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设立高新技术产品示范基地,发挥其桥梁平台作用。积极引进国外高层次科技研发机构、科技创新集团总部或分部落户我市。建立济南籍海内外人才库,依托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园区,落实相关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自主创新创业。 (六)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做好科技创新宣传工作。根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组织知识产权管理培训,培育和提高全社会尊重、保护、运用知识产权的理念和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完善专利申请补助措施,逐步加大对专利发明创造的财政扶持力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假冒等不法行为,促进我市知识产权经济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应国际新形势和国家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面向自主创新,做好科技创新宣传工作。大力搞好创新创业文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创新文化氛围。推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基础建设工程,鼓励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才到我市各个层级开展科普活动,宣传优秀科技创新事迹,进行科技知识传播活动,提升全市公民科技素养。选取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活动,进行重点宣传,发挥创新示范带动效用,培养和发展适合创新创业的社会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