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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11]70号
【颁布时间】 2011-08-03
【实施时间】 2011-08-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4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商业低碳发展实施方案(2011—2013)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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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淘汰高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

  

  研究制定《深圳市淘汰落后生产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贯彻执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定期开展工业企业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专项监察。严格执行国家22项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定期开展高耗能产品专项监察。(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

  

  4.开展老工业区低碳发展改造示范建设。

  

  开展工业园区能源规划,研究制定低碳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co2减排作为老工业区改造基本要求,在老工业区改造中鼓励发展研发设计,降低生产性碳排放。开展老工业区低碳发展改造关键技术研究,编制《深圳市老工业区低碳发展改造规范》和《深圳市老工业区低碳发展改造技术指南》,启动老工业区低碳改造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科工贸信委、住房建设局)

  

  5.创建以电子商贸经济为特色的低碳实践区。

  

  电子信息和商贸流通是深圳重要的经济元素。创建以电子商贸经济为特色的低碳实践区,是深圳探索低碳发展模式的有益尝试。将腾讯、天虹等企业,以及民治街道电子商务总部基地作为深圳低碳实践区试点,大力推广和支持以电子商贸为特色的低碳实践区试点建设,强化科技、人才、资金和政策等各项资源支撑,形成深圳低碳特色。(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宝安区政府)

  

  (四)优化能源供应。

  

  1.优化能源结构,提升供电质量,提高用电效率。

  

  全面推进并完成既有燃油发电机组“油改气”工程,从能源供应端减少排放。推进500kv骨干输电环网建设,加快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前海地区220kv直降20kv电网层级优化试点与推广工作,降低电力输配过程损耗、提高电能质量以及减少土地的占用。开展云南水电“第二通道”输送深圳项目可行性研究,扩大水电等清洁、低碳电力供应,降低深圳对高碳、高排放的常规火电依赖。开展变电站用地集约化研究与试点,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将涉电违法犯罪信息和高能耗企业信息纳入银行、税务征信系统,持续开展窃电防治,督促企业节能降耗。(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供电局)

  

  2.开展智能电网研究和示范园区建设。

  

  从深圳电网建设现状出发,密切跟踪当前国内外智能电网发展动态,会同国内外科研机构,推进涵盖发电、输电、配电、用电、储电等环节的智能电网的关键技术研究,建设智能电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超级计算中心的作用,强化电力系统实时监测和分析,研究制定扶持智能电网及其配套行业做大做强的政策。结合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开展智能电网示范园区建设,进行电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等四网融合前期研究和试点工作。集成传统电网改造、分布式能源系统、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新能源交通工具充电系统等,将老工业区升级改造和新建工业区纳入试点,每年启动1-2个智能电网示范项目建设,为规模化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奠定工程实践基础,推动智能电网及其配套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深圳供电局)

  

  3.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实施深圳市可再生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重点扶持10家可再生能源企业做大做强,形成龙头企业对整个产业的牵引效应。建设新能源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技术研究,制定《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技术规范》。(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深圳供电局)

  

  (五)大力推行工商业节能减排。

  

  1.开展工业节能改造工程示范建设。

  

  加大低碳发展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在电力、电子、机械、化工等行业,分别遴选并支持2-3个节能改造典型工程,建立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案例库,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供技术和工程指引。开展大型计算机、数据库和网络中心的机房节能改造研究及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深圳供电局)

  

  2.完善节能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政策扶持体系。

  

  实施蓄冰空调优惠电价政策实施后评估,开展蓄能空调、热泵空调和变频电机等节能技术的规模化推广应用对策研究,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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