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10]77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5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0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七)市食安办负责,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开展对各县(区、管委会)本年度治理工作和“十一五”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规划完成情况的检查,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的起草编制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应编制本地区“十二五”规划,并报市食安办备案。

  

  (十八)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本方案要求,制订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定期评估分析本地食品安全状况,研究制订相应措施,杜绝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年度工作方案报市食安办备案。各县(区、管委会)食安办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配合支持食安办开展工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