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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11]43号
【颁布时间】 2011-06-15
【实施时间】 2011-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9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城镇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城镇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1〕4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十二五”城镇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浙江省“十二五”城镇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

  


  为持续加强城镇住房保障,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房地产服务业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取得的主要成就


  (一)城镇住房保障。“十一五”期间,各级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到2010年底,全省已累计解决7701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城镇住房保障受益家庭覆盖面达138%。其中,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解决686万户,售租经济适用住房解决32万户,通过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等解决3815万户。全省已全面实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到2010年底,全省累计出售公房8950万平方米、146万套;累计向125万城镇居民发放住房补贴250亿元;累计向86万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614亿元。

  (二)房地产业。“十一五”期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从15743亿上升到3030亿,年均增长158%,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20%左右;房地产业增加值从808亿元上升到1520亿元,年均增长169%,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5%左右,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保持在13%左右;房地产业税收从205亿元增加到468亿元,年均增长223%,占全省地税总收入的比重保持在20%左右;房地产企业数量从3549家增加到5500多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从40家增加到120家,从业人员由71万人增加到10万人左右。到2010年底,全省已有15家房地产企业入围中国房地产企业百强,其中绿城集团入围前十强;已有15家房地产企业在海内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已有18个住宅小区列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23个住宅小区通过国家a级住宅性能认定;已有温州正泰、绍兴宝业、杭萧钢构被批准为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城镇居民的人居条件。五年来,全省累计新开工商品住房2亿平方米,竣工15亿平方米,销售18亿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644平方米提高到353平方米。

  (三)房地产服务业。“十一五”期间,我省物业、评估、经纪、咨询等房地产服务业快速发展,绿城物业、耀江物业、裕兴中介、永正评估、恒基评估等一大批综合实力强、品牌形象好的房地产服务企业脱颖而出。特别是物业服务已拓展到不动产管理所有领域,覆盖90%以上的新建小区和50%以上的旧住宅小区。到2010年底,全省物业服务企业达3215家,从业人员达40万,物业企业在管建筑面积达277亿平方米,主营业务年收入达906亿元,占全省第三产业产值的比重达077%。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发展加速,2010年营业收入达52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2%,处理银行抵押贷款评估业务达21万亿元。

  但是,我省城镇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住房保障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住房保障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亟待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部分城市房价仍然上涨过快,房地产业集约化程度还不高;房地产服务业发展还相对滞后,服务水平偏低,市场管理尚不规范等。

二、“十二五”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具体指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体系、加强保障、稳定市场、优化结构、促进发展”为工作方针,着力强化城镇住房保障,不断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着力加强和改善市场调控,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加快房地产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着力增强行业监管服务能力,提高城市住房工作科学规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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