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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黄石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8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2009-201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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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点发展职业教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专业建设,积极实施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战略。积极发展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及培训,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形成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强化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技能培养,推进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教育骨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增加对职业院校实训、实习设施投入,改善学校发展条件。加快黄石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加大黄石中专、省机械工业学校、黄石艺术学校、黄石女子艺术学校等重点职业学校的建设力度,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加强校际合作,进一步提高我市职教办学水平,不断满足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各阶层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3.协调发展各类教育。合理规划教育资源,努力优化教育结构,不断提高办学效益,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质量优良的现代教育体系。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支持湖北师范学院、黄石理工学院加快发展,加强高校特色和优势学科建设,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逐步完善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发展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和特殊教育,高度重视人的终身发展和学习需求,以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为重点,鼓励社会各阶层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学习,努力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医疗卫生事业

  

  1.健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城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建立起以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服务网络。农村地区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网络,推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的落实,重点支持大冶市中医院、阳新县人民医院等2所县级医院、8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和1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使每个县(市)拥有一所标准化综合医院,每个街道拥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大农村卫生投入,落实卫生支农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基层工作,搞好市区优质医院对山区县(市)的对口支援。

  

  2.促进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机制,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应急机制。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改炉降氟、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重视精神卫生及疾病防治,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切实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综合能力。

  

  3.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模式,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尽快推行医卫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改革,建立起“用人必保、保随人走”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市直医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原则,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积极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三)就业和社会保障

  

  1.加快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落实促进就业的各类优惠政策,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就业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劳动者就业。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建立部门协同服务制度,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培训,构建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重点加强创业园区建设,在各县(市)区建立2-3个创业园区,并对进园创业的项目给予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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