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黄石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1-11
【实施时间】 2010-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88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2009-2015)》的通知

[接上页]


  1.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通过实施“跨江发展”战略,加快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沿江各市的经济合作交流,有利于推进武汉城市圈,特别是鄂东组团的一体化进程,提升黄石市作为武汉城市圈副中心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对黄石市市辖区及大冶市、阳新县的对接联动、城乡统筹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依托沿江城市的港口和综合交通区位优势,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改造提升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延伸特钢、铜两大产业链条;以先进制造业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机械制造、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化工医药等接续替代产业;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与大产业相配套的现代物流业,重点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促进产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提升黄石市大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3.有利于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借助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势能,加快实施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棋盘洲长江大桥等一批沿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争创国家级开发区为契机,加快推进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区建设,提高黄石市对外开放水平,使黄石市成为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先导区。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三大战略”,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为核心,以大产业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构建黄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总体格局为目标,加快大产业、大园区、大城市等“三大体系”建设,坚持科学开发、协调开发、“两型”开发、和谐开发,努力把黄石市建设成为长江中游开放程度高、体制机制新、承载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湖北长江经济带东翼的重要战略支点。

  

  (二)战略定位

  

  在湖北长江经济带总体发展中,黄石市应立足武汉城市圈,依托长江经济带,充分发挥产业、区位、政策等优势,以现代化港口和临港工业为特色,以山水园林、青铜文化为底蕴,构建“三基地一枢纽一中心”,即长江中游先进制造业基地、鄂东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特色优势明显的现代农业基地,鄂东赣北皖南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

  

  (三)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指导协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吸引国内外资本、民间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开发产业园区,兴办产业项目。

  

  2.集约开发、环境保护。坚持区域集中、产业集聚、开发集约的思路,优化空间布局,引导生产要素相对集约利用、人口相对集中居住、产业相对集聚发展。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探索沿江生态宜居城市的发展模式。

  

  3.改革开放、自主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有利于激发自主创新能力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4.产业主导、协调发展。以新型工业化带动新型城市化,着眼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挥我市工业的优势,推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

  

  (四)发展目标

  

  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处在全省和湖北长江经济带前列。到2015年,全市地方生产总值比2008年翻一番,年均增长12%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5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2万元以上,城镇化率达到60%。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要求。初步建成产业集聚和竞争力优势较为明显的现代产业体系;建成以港口、公路和铁路有机结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总体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城乡协调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城市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全面实现“三基地一枢纽一中心”的目标,黄石市将成为交通便利、设施完善、生态良好、产业发达、市场繁荣、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在长江经济带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支点。

  

  三、大产业体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