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加快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积极争取牡丹江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培养外包服务及软件开发人才。加快新闻传媒集团服务外包bpo项目及基地建设,支持绥芬河市发展数字城市管理系统、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一定品牌知名度的服务外包企业。 贯彻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新闻传媒集团为重点,支持文化创意、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演艺娱乐以及数字动漫等文化产业的发展,打造具有东北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 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加快牡丹江会展中心建设,继续举办好木博会、黑木耳节、绥芬河中国名优商品展销会、镜泊湖之夏旅游文化节、中国·牡丹江雪城旅游文化节和中俄木业合作论坛、中俄东宁机电产品洽谈会等展会活动。 大力发展旅游业,研究出台牡丹江市北国风光特色旅游规划。构建以“一城”(即牡丹江城区,建成交通枢纽、宜居城市)、“三区”(即镜泊胜景渤海古国旅游区、林海雪原中国雪乡旅游区、百年口岸国际商都旅游区)为主的十余旅游框架。重点建设镜泊湖风情小镇,推进镜泊湖世界地质公园、林海雪原中国雪乡旅游集合区、镜泊湾国际休闲度假区、威虎山国际滑雪旅游度假区、莲花湖风景区、三道关国家森林公园、中央城市花园、牡丹峰国家森林公园、“八女投江”纪念地、东宁要塞等项目。同时,积极创新旅游业管理体制,整合开发景区资源,扩大跨区域旅游合作,全面激活旅游市场,不断提高旅游产品档次,叫响牡丹江的旅游品牌。 (六)扶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 落实省八大经济区规划。加快煤电化基地建设步伐,加快推进我市俄重油加工、煤化工、油页岩以及荒沟抽水蓄能电站等煤电化项目建设步伐,不断增强我市煤电化产业对全市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大力推进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建设步伐,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内建基地、外建园区,推进牡丹江对俄工业园区、绥芬河海都机电城、东宁进出口加工区、穆棱下城子进出口加工区、海林国际木业城及中俄信息产业园、康吉园区、华宇工业园区等园区建设,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经济带集聚,大力发展纺织服装、日用轻工、绿特食品、医药、机电产品、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等产业集群,构建全国最大的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 加快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的建设,积极争取牡丹江经济开发区、海林开发区扩区并升级为国家级园区,打造高端产业集聚和升级平台。 二、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七)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 鼓励企业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充分利用国家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扶持政策,支持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重点在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等薄弱环节进行系统改造。在加快装备、化工、医药、农副产品加工、轻工等产业项目建设的同时,谋划、筛选一批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和“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资金支持。 (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依托重要骨干企业、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实施一批带动力强、影响面广、见效快的技术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帮助恒丰纸业、富通空调、桦林佳通等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等企业技术研发机构。支持企业有效吸纳利用国际创新资源,重点支持赛路恩电子公司等企业提高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落实国家“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培训计划,培养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鼓励采取技术入股、期权激励等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为引进高端人才并使其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九)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 深入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08〕86号),大力推广应用自主创新成果,努力将其转化为先进生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利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信息等高技术领域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力争使更多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整合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力量,搭建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产业联盟。积极与哈工大、牡师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支持其向企业转移自主创新成果,鼓励更多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