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六、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十五)加强生态建设。 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战略,制定并实施好牡丹江生态市建设规划,开展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野生植物东北红豆杉、松茸、刺五加保护,珍稀鸟类中华秋沙鸭繁育监测站建设,大马哈、滩头鱼保护,镜泊湖、莲花湖、六峰湖等湖库水源保护,牡丹峰原始森林生态监测,保护区宣教基地建设等10项保护工程。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实施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生态工程建设。 (十六)积极推进节能减排。 着力培育绿色、循环经济,加快向低碳经济转型。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重点污染源总量控制。做好水泥企业落后生产线淘汰及二发电3台10万千瓦机组关停工作,拆除市区供热区域内分散锅炉。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推进硅硼、造纸、煤化工、工业废弃物、农林副产品深加工等五大产业链的整合延伸,重点建设好东北高新废水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福奥轮胎再生橡胶、中远集团粉煤灰生产建材产品等项目,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以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和农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对各类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推行清洁生产。支持开发和应用低碳技术。研究制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发展节约能源、节省土地的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做好节能灯等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十七)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以城镇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饮用水源保护、总量减排为重点,改善牡丹江等流域水环境质量。建设牡丹江市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加快实施恒丰纸业、水泥集团等15个工业废水和烟尘粉尘治理、固废利用项目。争取牡丹江成为松花江流域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偿取得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城市。建设牡丹江市区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实现城市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逐步推广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以及排污收费标准。筹建市工业固废收集中心。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建环境优美的农村新面貌。启动2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近期重点实施15个乡镇饮用水、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5个方面污染整治示范工程。 七、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十八)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的意见》(黑政发〔2009〕1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8〕89号)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就业。要切实落实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积极落实扶持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以职业技术学院等为依托,开展职业教育和再就业技能等专项培训,为就业适龄人员的择业创造条件。鼓励服务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更多吸纳就业,引导和支持困难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技能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 (十九)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不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稳定的城乡低保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落实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抓紧解决“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 (二十)解决好住房、冬季取暖等突出民生问题。 继续推动“三棚一草”改造,落实好我市出台的棚户区改造政策。加大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加快曙光新城棚户区等剩余52片棚户区改造步伐。争取国家、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加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力度,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建设好牡丹江集中供热环形管网续建改造工程,集中完成市区1570万平方米的一、二级供热管网和热力站的节能改造。建立供热保障机制,落实省、市级财政冬季取暖补助资金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冬季住上暖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