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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牡丹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4
【实施时间】 2010-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0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深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推广高产优质、节本增效新技术,有效改善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地表水资源的利用率,并通过保护性耕作和黑土培肥建设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到2015年粮食产量达到45亿斤。鼓励发展农机大户和组建大型现代农业农机合作社。继续实施大型农机购置补贴,出台深松整地等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政策,支持农机具停放场库和机耕道建设。发挥国有农场在建设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落实“场县共建”工作,构建区域现代农业新格局。加强农业对外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俄罗斯从事农业合作开发。争取利用5年时间在俄罗斯再造一个牡丹江农业。

  

  (十一)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条件建设。

  

  开展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以水、电、路、气等为重点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搞好响水灌区、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结合实施全市水库建设规划,推进重点防洪工程、林海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民生水利工程和生态水利工程建设。发挥中央财政小农水资金的引带作用,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推广科学储粮技术,支持粮食银行等新型粮食仓储流通业态发展。利用陆海联运大通道,推进散粮“出境不出口跨境运输”。同时,建设大型粮食物流基地、节点和战略装车点,以及粮食仓储和烘干设施。加快农业技术、植保、信息、气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五大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农业信息化,加快建设牡丹江市农业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支撑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统筹城乡发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小城镇和中心村发展,全面改善村镇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争取用4~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用4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振兴创造条件

  

  (十二)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并与《东北地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进行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哈牡客运专线、牡绥铁路扩能、牡佳客运专线、东边道东宁至老黑山铁路、东京城至白河(长白山)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10年牡绥铁路扩能项目全面开工,力争哈牡客运专线开工建设。加强空港设施改造,增加国内外通航城市和航班。积极推进牡丹江机场迁建项目前期工作。适应旅游发展需要,做好牡丹江至镜泊湖轻轨项目的前期工作。紧紧抓住国家进一步加大对高速公路和“村村通”公路建设投资力度的有利时机,争取国家、省资金和项目支持,建设好201、301国道牡丹江境内高速公路续建项目、牡海宁城际快速路及通村公路收尾工程。

  

  (十三)优化能源结构。

  

  研究制定牡丹江市新能源发展规划。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构建合理能源体系,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大力发展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快荒沟抽水蓄能电站、龙虎山水电站等水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获得国家核准,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不断提高东北电网、黑龙江电网的调峰、调相和安全备用能力。加快新能源建设,加紧建设规划总装机为300万千瓦的一批风电开发项目。积极推进莲花核电的前期工作,做好市区、海林和镜泊湖等区域地热资源的综合开发。积极参与庆云-鸡西-牡丹江-林海500kv输变电线路建设,进一步提高牡丹江市电力输送能力。加强与省电网公司联系,积极争取落实更多的区域内电网改造项目,力争在我市开展智能电网建设试点。

  

  五、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

  

  (十四)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

  

  组织海林、宁安、穆棱编制资源型城市转型规划,按照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专项要求,超前谋划替代产业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和替代产业园区,谋划具有本地特色、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争取国家支持。扶持引导资源型城市尽快形成新的主导产业,为争取国家政策倾斜和承接国内产业转移创造条件。落实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相关政策,研究享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切入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做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的争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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