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10-09
【实施时间】 2011-10-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98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3.社会公共安全监测领域。依托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省基础工程质量检测与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等现有机构,加快发展在线检测、应急监测、快速检验诊断、风险评估检验等检测技术,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检测平台,重点提升环境监测、疾病控制与预防、口岸疫情疫病防控、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监测、无线电监测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等事关社会发展和公众安全方面的检验检测能力,增强突发事件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

  

  优化机构设置,合理布局平台,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重组、资源共享、开放合作。

  

  1.推动部门系统内部整合。按照同一城市、同一门类设置一个机构的原则,加快省级部门内部、省级和郑州市同城同系统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重组具有相同功能的机构,合并同类检验检测设备和项目,提升检验检测平台的实力。由省质监部门负责,重点推动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与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计量实验室、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与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食品实验室、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与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工业产品实验室、省纤维检验局与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与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及省化工压力容器安全检测中心站等的整合重组。推动市级同一部门不同门类检验检测机构的合并重组,提高市级机构综合竞争力。支持各省辖市根据需求,整合区域内同类检测项目,建设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支持各部门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省、市、县检测联盟(集团),实现跨区域资源共享。

  

  2.加强部门之间合作共享。发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联合质监、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组建食品农产品检测联盟,建设河南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界面,规范业务流程,实现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人才技术、业务渠道、信息等资源的共享。鼓励省辖市和县级跨部门整合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实现检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基础设施的统一高效利用。

  

  3.充分利用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中央驻豫技术机构、大型企业等在基础设施、仪器设备、专业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支持采取自主建设、设备技术入股、人员兼职等方式,参与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在检验检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标准制定修订、重大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技术研究等基础和前沿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四)创新体制机制

  

  创新建设、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检验检测平台健康发展。

  

  1.建立多元化的检验检测平台投入机制。各级政府重点在基础性、公益性、强制性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省级财政重点支持省级建设的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等省级以上平台,并对省辖市、县(市、区)主导建设的省级以上平台给予适当补助。调动部门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对口专项资金支持,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建设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等专业性平台。市、县级政府要对市级和县级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确保满足政府履行监管职能要求。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激励机制。对规划新建的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制冷机电等面向市场的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要积极引进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参与建设,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检验检测机构的战略合作,通过授予省级检测中心、鼓励申报国家级检测中心、财政补贴奖励、授权承担政府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任务等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2.探索创新规范的检验检测平台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政事分开、治理规范、公正高效的检验检测行业管理体制。改变监督管理主要依托自建检验检测机构的模式,积极探索采用购买服务、内部市场、合同外包等方式,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作,加快实现监督管理与技术检测相对分离。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评审、资格核准和认可、业务委托授权、检测信用评估以及加大违法违规处理力度等手段,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维护检验检测机构公信力。质监部门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考核评审等手段,加强检验检测行业准入管理。专业部门通过规范行业授权,强化专业资质认定和能力验证,提升专业性平台的检验检测水平。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