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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建立高效的检验检测平台运行机制。以创新机制、增强活力、科学管理、强化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检验检测平台体制改革,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保障、质量监控、信息网络和客户服务等运行管理体系,提高组织效能。加快检验检测服务向生产性服务业延伸,提升服务产业能力,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增加经营服务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检验检测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程序规范、数据精确、质量可靠。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扩大分配自主权,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强化和拓展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设备、人员、技术等优势,大力开展面向社会和中小企业的咨询和技术服务,推动检验检测平台向功能多元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1.强化质量检测服务。积极承担各种委托检验检测任务,助推我省产品走向国内、国际市场。 2.加强技术标准服务。加强先进标准的跟踪,积极参与制定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3.开展风险预警服务。积极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跟踪研究,加强质量信息分析,及时提出质量状况分析和预警报告,提高产业应对能力。 4.拓展分析诊断服务。融入产业发展各阶段和产品生产各环节,为企业提供分析测试、产品质量性能分析诊断,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5.加强研发创新服务。打造“产、学、研、检”一体化的创新载体,积极参与重大科技创新,组织开展检验检测难题与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支持。 6.开展咨询培训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为企业提供标准宣传贯彻、质量管理、质量提升、品牌培育、检验检测等技术咨询与人才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统筹研究、协调、解决全省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负责综合协调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等具体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配合联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县级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统筹区域内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提升质量技术监督水平。 (二)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突出重大项目对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的支撑作用,建立项目评估论证、财政资金投入、竣工验收考核、项目运行监督的长效机制,防止重复建设。对申请省支持的平台建设项目,依据本意见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质监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认定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对不需要政府投入、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环评等要素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扶持。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和用人竞争机制,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氛围。大力引进学术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带动形成一批在相关领域有重要影响的科技创新团队,支撑重点实验室和高水平检验检测项目建设。注重优秀中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鼓励和推荐其进入各级专业技术委员会,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权威度。重视基层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培养一批实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四)加强监督管理 制定全省检验检测平台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立项、评估、建设、验收和绩效考核的原则、程序。强化质监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资质管理职能和专业部门的专业管理及能力认定职能,加强对检验检测平台的考核管理,汰弱留强,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能力建设,体现公平公正,提高服务水平,实现良性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