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监督管理,是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我们以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为契机,努力探索建立符合基层特点的执法规范体系、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制度,努力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一)完善执法规范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系统梳理总结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在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编撰了一部涵盖各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共990条25万余字,并编写了一部60多万字的培训教材,对各个岗位和环节的执法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和指引,使执法标准更加规范、统一和明确。全国基层检察院认真落实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广泛开展执法规范专项培训和考试考核,加强对执法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二)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内部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改革和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一律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这项改革自2009年实施以来,在规范侦查活动、提高逮捕质量、优化基层执法环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基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改由上级检察院统一选任,并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具有终局性决定权的主要环节都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完善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明确具体要求,坚决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行权利义务告知、案件信息查询、公开审查、新闻发布等制度,努力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基层检察院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专门的检务公开大厅,探索运用免费声讯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公布检察工作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推进管理机制创新。坚持把强化管理作为保障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途径,积极探索加强执法办案管理和队伍管理的新机制。设立统一的案件管理机构,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特别是对超期办案等问题及时跟踪预警,保证上一个环节的执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促进了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推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客观记录执法办案情况,作为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指导下,一些基层检察院开展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对检察人员区分不同职位类别进行规范管理,为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积累经验。 四、坚持以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推动完善基层执法保障机制 经费紧缺、装备落后,一直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在党中央的坚强有力领导下,我们紧紧依靠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推进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逐步改善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条件。 (一)健全基层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中央关于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部署,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新的市县两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明显提高,基层检察院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不足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10年,中央财政向基层检察院转移支付资金是2007年的3.4倍,地方各级财政拨付经费比2007年增长72%。 (二)加强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建设。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投资保障机制的意见,会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修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1300多个基层检察院新建了“两房”。会同财政部下发《县级人民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各省级检察院制定了具体实施标准。2008至2010年,全国基层检察院共投入科技装备资金28亿多元,重点加大侦查指挥、证据收集、交通通讯、检验鉴定等办案装备投入,增强了运用科技手段侦破案件、追逃追赃等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