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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三,着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培育基层检察人员的良好职业操守。狠抓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定实施“十二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基层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分级分类抓好基层检察人员全员培训,对基层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办案一线检察官开展普遍轮训。重视解决一些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和中西部贫困地区检察官断档问题,坚持编制分配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把好职业准入关,依法招录、遴选、任用人才,完善按基层职业和需求公开定向招录制度。健全基层检察人员激励保障机制。高度重视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队伍中、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决不护短,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第四,着力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管理模式,以信息化为依托,建立涵盖检察业务、队伍、事务各个方面的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落实和完善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完善集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办案管理监督系统,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合理确定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突出加强业务机构。规范和加强派出基层检察室建设,更好发挥其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等职能作用。 第五,着力加强保障现代化建设。推动落实检察经费保障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快推进基层科技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研发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提高执法办案科技含量。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强化经费投资管理,防止超规模、超标准建设,勤俭办一切事情。 第六,切实加强对基层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精力向基层集中、政策向基层倾斜,完善和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探索建立上级检察院专题研究基层建设制度。加强对基层检察业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促进基层检察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关心爱护基层检察人员。健全基层建设考核机制,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基层检察院重点帮扶和指导,促进基层建设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全国检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和本次常委会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抓好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