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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通过改革、调整、引进、合作等形式,建立与凉山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区域内金融产业较快发展,成为区域内重要支柱产业,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到2015年,全州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3%和10%以上。 3.行业目标。 银行业:初步建成以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结构合理、竞争充分、运行高效、支持凉山经济发展有力的银行业体系。到2015年,争取引进或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3家以上;全州银行业机构存款余额1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4.4%以上,贷款余额力争达到6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4.8%以上。 保险业:初步建成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风险防范有效、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形成主体多元、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格局。到2015年,力争全州保险保费收入超过23亿元,保险深度达到3%,保险密度达到450元/人左右。 证券业:促进地方资本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到2015年,证券营业机构证券交易额达到500亿元以上,全州上市公司数量力争达到5家以上。 地方准金融业:初步建成以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机构为主体的地方准金融体系,不断提供地方准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到2015年,力争全州融资性担保公司达20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达10家以上。 金融中介服务业: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形成结构种类齐全、业务多元化格局,着力优化服务,促进规范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理顺地方金融机构产权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凉山州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支持农村信用社完成统一法人改革并向农村商业银行转制逐步发展成为现代化商业银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不断增强地方金融的竞争力。 2.推进区域金融合作。吸引异地金融机构到凉山设立分支机构、拓展业务,加强与省内外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提高金融开放水平。 3.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组建、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民间金融发展,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公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各类金融需求。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形成以信贷市场为基础、以保险市场为重点、以资本市场为突破、金融业全面发展的金融市场格局。 4.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引导和扶持金融机构加大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为凉山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化水平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5.深化金融改革发展。推进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改善融资结构,创新融资体制,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6.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科技、金融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绿色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诚信凉山”品牌,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优良的设施与环境保障。 7.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政府对金融发展的统筹和领导,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完善调控、监管体制和协调机制,加强同业公会、协会的规范自律,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 三、发展措施 (一)做大做强银行业,强化信贷市场融资功能。 1.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力度。积极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村镇银行创设力度,使银行业金融机构种类、数量明显增加,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层次。 2.支持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支持州内国有商业银行加快改革发展,提升竞争力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支持鼓励农行凉山分行充分利用好总行一类产品创新基地平台,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引领全州银行业机构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支持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加快商业化运作,拓宽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加快发展,扩大业务覆盖面,提升整体实力。 3.支持凉山州商业银行加快发展。支持凉山州商业银行加强发展战略规划,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支持鼓励凉山州商业银行推动小企业信贷中心创新发展,引领全州银行业机构创新金融服务。 4.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通过政策扶持引导、资金注入、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兼并重组和整合金融资源等手段,加快推进全州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使之成为竞争力强和服务“三农”能力强的区域性金融机构,为转制农村商业银行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