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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完善银政企合作平台。改进银企合作方式,支持银行与企业间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充分发挥金融信息平台作用,把银企项目综合性推介、区域性推介、网上推介以及专业化推介等形式结合起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与金融机构资金过剩的突出矛盾。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对金融机构的考核机制,将金融机构的短期逐利动机与政府经济发展长期目标进行有效结合,建立新型银政、银企关系,实现双赢发展。 4.加强对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完善金融司法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金融债权管理协调机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积极推动金融债权的维护工作。结合凉山实际,制定有关土地使用权登记、金融债权保护、社会信用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规定。把金融生态的有关指标纳入县市领导班子年度工作量化考核指标评价体系,适当提高金融指标在考核体系中所占比重。坚持把落实扶持政策、促进金融业发展及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附件:凉山州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情况表 附件: 凉山州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情况表 单位:亿元
备注:表内数据来源,银行业数据来源为2006-2010年《凉山州全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和《凉山州全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表》,“新增存款”及“年均增速”是取信贷收支表中相关数据计算而得;保险业、证券业和地方准金融业数据来源为《凉山州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