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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推进银行信贷产品创新。加强窗口指导,强化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重点项目、“三农”、小企业、民生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改善和扩大个人信贷服务,支持城乡居民扩大消费和主动创业。 (二)大力发展保险业,充分发挥保险市场功能。 1.大力提高保险社会覆盖面。大力发展保险机构,推动保险市场建设,积极引进中外资保险机构,引导保险机构推进市场细分化、产品差异化、服务标准化、条款通俗化创新,加快保险产品创新,扩大保险规模,促进保险业快速发展。 2.积极发挥保险社会保障和辅助社会管理职能。把发展保险业与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结合起来,鼓励保险企业拓展企业年金、公众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业务,推动城乡统筹保险工作开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把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探索具有特色的涉农保险试点,积极运用财政等手段支持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三农”保险业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服务“三农”的农业保险框架。 3.积极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以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参与重点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4.加大对保险功能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和手段,开展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使更多的社会公众认识保险、购买保险,缓解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 (三)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1.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对州内企业上市的统筹规划,扩大辅导面和培植面,支持鼓励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开展收购兼并,增强规模优势,大力培育上市公司后备资源,积极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效益好的地区主导型、支柱型企业在国内主板上市,支持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通过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 2.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债券及短期融资债券等筹集资金,积极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等,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四)积极探索金融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1.加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国内各类投资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引进和设立步伐,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机构的创设,推动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性金融机构,以适应区域内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2.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支持。通过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扶持力度,增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积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努力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服务。把信用评价、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与担保贷款业务进行有机结合,通过政府引导和推动,聚集金融资源,为中小企业融资构建高效率、低成本的担保贷款通道。 3.推进支柱产业健康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服务产品,加大与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合作对接,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积极发挥金融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及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推进支柱产业健康发展。 4.加强各类金融资本的融合。引导规范民间借贷,充分调动和运用民间资金,加快区域内投融资平台建设,探索组建金融控股集团,鼓励支持有能力的投融资公司参与金融机构资产重组,实现多元化经营,引导和鼓励州内企业、个人参股金融企业或合资组建金融机构。 (五)加强金融基础建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1.进一步完善金融基础服务。加快金融科技、金融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支付系统建设,积极推进金融统计信息公开化、支付结算现代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国库业务科学化、信贷征信社会化、反洗钱法制化,切实发挥金融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2.深化“诚信凉山”品牌建设。以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积极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市、信用乡(镇)村、诚实守信模范企业,加快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作。推动改善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法治环境、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和反洗钱活动,为金融产业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规范和改进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为实现金融产品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创造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