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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全面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完成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促进城市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和广泛应用。 3实现1∶1万数字线划图的首次覆盖。完成全省1∶1万数字线划图的首次覆盖(“全省一张图”),且1∶1万数字线划图年平均更新率达到20%,经济发达地区和重要地区实现每年更新一次。 4开展全省地理国情监测。开展全省地理国情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地理国情统计分析报告、地理数据集和专题地图、地图集等,初步形成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的能力。 5基本实现向信息化测绘体系转型。现代基础测绘装备及设施水平、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满足社会应用需求的实时化、自动化和网络化的测绘生产与地理信息服务体系,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6地理信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优化完善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基本形成地理信息产业的技术市场、产品市场和信息市场。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年总产值力争达到200亿元,培育一批年产值过亿元的龙头企业。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数字湖北”与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数字湖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重点在大力丰富地理信息资源、提高地理信息现势性的基础上,建立全省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全省地理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地理信息数据共享和交换机制建设,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地理信息数据的广泛与深度应用。实现省与国家及市、县地理信息的互联互通,为政府部门、企业及公众提供便捷高效和统一权威的网络化地理信息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完成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县(市)及乡镇开展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二)加速推进测绘基准体系现代化。 继续加强和完善全省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实现三维、高精度、动态、地心、覆盖全省国土、实用并与国家接轨的目标。加强全省平面和高程基础控制网复测和检测,进一步精化全省大地水准面,提高全省大地水准面的整体精度。加快推进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的推广使用。继续推进全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建设。建立全省测绘基准数据处理、分析与服务中心,建设省级测绘基准数据库,提升测绘基准社会化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对全省测量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丰富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 加强基础航空摄影,加强卫星遥感影像获取能力。通过积极争取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和充分利用省航空摄影专项,协调城市航空摄影,统筹全省卫星遥感影像和航空遥感影像的获取,满足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更新所需的数据源,同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多种分辨率和多类型遥感影像的需求。完成省级1∶1万数字线划图的首次覆盖,实现“全省一张图”的目标。加快推进市县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据的覆盖,提高全省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频率。适度丰富和拓展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类型,完成省级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重点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逐步建立省、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联动更新机制。 (四)开展全省地理国情监测。 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挖掘现代测绘技术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客观、准确、定量等优势,监测、分析并向社会公布自然和人文要素的动态变化信息,不断提高基础测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大力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工作为契机,积极争取省级地理国情监测试点,参与研究相关工作流程、指标体系和产品体系。对省内重要地理国情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各类开发区域、生态地区、农业地区以及禁止开发区域等实施动态监测,开展对生态屏障区、生态敏感区、重要湿地、水库与湖泊等典型要素的专题监测和分析,逐步实现地理信息定期更新到动态监测的转变,适时发布全省地理国情动态监测分析报告。 (五)加强全省卫星导航及位置服务建设。 保证全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为单位及公众提供综合服务,充分发挥国家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卫星导航及位置服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强全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参考站的整合,完善运行维护及管理机制,建立社会化服务机制。通过全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为气象部门的气象预报、地震部门的地壳运动研究及地质灾害预防等提供数据服务,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多种精度的实时定位服务,满足国土测绘、城市建设、地籍管理、灾害防治、水利、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府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基于全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和湖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相应的增值服务功能,满足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及公共服务等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