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第五节 发展目标 重庆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其中公路基本建成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水路基本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重庆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的具体目标是:初步形成“两个网络、三个体系”。即: ――形成总量适应、内畅外联的公路基础设施网络。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12.2万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148公里/百平方公里。新增高速公路1000公里、力争达到3000公里,省际对外通道达到20个,基本形成“三环十射三联”高速公路骨架,基本覆盖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实现每万人拥有1公里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覆盖80%以上的乡镇,二级及以上比重达到70%;县城至乡镇公路达到三级及以上,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到85%;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三级、村村通油路(或水泥路)”。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客、货运站场建成率力争达到80%、70%。干线公路科学养护决策体系基本建立,主要路况检测指标基本实现自动化,养护及时性和养护质量大幅提高,普通国省道优良路率达到80%,国省道一、二类桥梁比例大于95%,农村公路实现“有路必养”。基本实现“半小时乡镇、一小时区县”,全面实现“四小时重庆、八小时周边”。 ――形成功能完善、辐射力强的水运基础设施网络。全市四级以上航道里程达到1600公里以上,高等级航道达标率达到90%,航道干支直达率达到30%;全市港口货物和集装箱通过能力分别达到1.8亿吨、700万标箱;水运在全社会货物运输周转总量中的比重大于60%,周边省市货运量占全市50%以上;完善重庆航运交易所,形成与航运相配套的集金融、贸易、口岸、法律、船代、货代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航运中心服务体系。以“一网络、八大港、三体系”为支撑,形成立足重庆、服务长江上游和整个西部地区,通过能力最大、要素市场最集中、综合竞争力最强的内河航运中心。 ――形成便捷高效、优质规范的运输服务体系。城乡客运和现代物流快速发展。主城建成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9%,以500米为半径城市核心区公交站点全覆盖,公共汽车拥有量达到9000标台,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75%,万人出租车拥有量达到18辆。乡镇拥有等级客运站(含简易站)比例达到85%,乡镇和行政村通客车率分别达到100%和90%。建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物流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运输装备及运输组织结构不断优化。重型车、专用车、厢式车占营运货车比重达到13%、10%、25%,中高级客车占营运客车比重达到55%,公路甩挂运输拖挂比达到1∶2。船舶标准化率达到75%,长江干线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3000吨,四星级及以上豪华邮轮客位占三峡旅游船舶客位总数比重达到85%。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高。干线公路行驶质量稳步提升,普通国道平均运行速度达到5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站点覆盖率达到90%。交通建设、养护、运输领域的市场诚信体系覆盖率不断提高。公路运输超限率小于5%。 ――形成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市公路水路的应急保障体系。以重庆市交通呼叫应急指挥中心为龙头,建立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交通应急指挥平台。结合“一圈两翼”自然条件及交通资源分布特征,建立覆盖全市的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救援基地和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基地。干线公路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主要港区及重点监管水域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1小时。公路水路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设施完好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百公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2015年控制在13人以内。道路运输百车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内河通航里程百公里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公路水路建设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达到15%,公路水路运输3人以上死亡事故件数下降率达到10%,特别重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形成节能环保、集约利用资源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公路水路运输对资源环境的影响进一步降低。营运客、货车单位周转量能耗累计分别下降3%、9%,货运船舶单位周转量能耗累计下降6%,营运车、船单位周转量碳排放量累计下降6%。公路水路运输的资源利用效率逐步提高。内河在全社会货物运输周转总量中的比重大于60%。干线公路废旧路面循环利用率达到50%以上,公路用地、港口岸线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大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