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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建立健全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以医疗质量、工作绩效和社会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进行目标考核,逐步扩大考核结果公开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平均收入水平等挂钩,形成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县级人事、财政、卫生部门依据各试点医院2010年度津贴补贴的实际发放水平、自有资金情况和经费来源情况,以及改革性补贴所需资金等因素,下达各试点医院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后,其余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二)开展重大机制改革 1.开展补偿机制改革。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实现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对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探索基本医疗保障收付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等多种途径予以补偿,在此基础上逐年减少药品加成率,直至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县级人民政府要完善和落实补偿机制,制定具体的补偿政策,规范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方式,明确补助范围,落实公立医院补助政策。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经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论证批准后,建立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由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按规定动用药品收支结余弥补后仍有差额的,由同级政府核定补助。公立医院的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财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2.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综合改革试点期间,赋予试点县级人民政府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权限,在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范围内,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通过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技术价格等措施,合理优化县级医院收入结构。探索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省、设区市物价部门应加强对试点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的指导。 3.实行基本医疗保障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方式,努力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同时探索按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服务项目付费等其他支付方式改革。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住院费用总额控制的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三)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按照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配套的原则,重点加强县级医院人才、技术、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建设。 1.加强科室能力建设。加强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内科监护室、手术室、血液透析室、产房、新生儿室、病理科、检验科、影像科、传染科、急诊科和预防保健科等基本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人员、技术和管理三配套,使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的诊治在县域能够得到基本解决,逐步降低向上级医院的转诊率,减轻群众转诊负担。以县医院为中心完善农村急救服务体系,加强县医院急诊科建设,提高危重症救治能力,提升急诊急救保障能力。要根据当地的疾病谱和转诊情况,选择临床专业科室进行重点建设。加强县级医院中医科能力建设,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2.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医院管理人员培训,由设区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负责培训试点医院副院长、职能科室负责人,省属三级综合医院负责培训院长,提高医院管理团队整体管理水平。以推行医院成本核算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有效控制和降低医疗服务运行成本,提高医院效益和效率。依托信息系统建立医疗、财务、费用、绩效考核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有效缩短平均住院日。 3.改善医院服务。全面落实预约诊疗服务、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优化门急诊服务环境和流程,实行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开辟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改善门急诊设施和条件,提供导诊、叫号、咨询、报告单查询与打印服务,以及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新农合费用出院即时结报等便民措施,明显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建立医疗服务行为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医院医疗质量、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药品及高值耗材价格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试点医院达到“平安医院”的标准要求。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