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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9-02
【实施时间】 2011-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4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2011—2015年洛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2011-2015年洛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洛政办〔2011〕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制定的《2011-2015年洛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2011-2015年洛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为全面加强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公务员培训在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0〕2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1-2015年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豫政办〔2011〕80号)精神,结合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大幅度提高公务员素质为目标,以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为主线,以加强公务员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约束激励机制为保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打赢“6+1”攻坚战、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谋划公务员培训,围绕服务实施“福民强市”总体目标运作公务员培训,做到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坚持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成效作为检验培训质量的根本标准,切实增强广大公务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本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按需培训。转变培训理念,强化实践锻炼,遵循公务员成长规律,把握公务员培训需求,针对工作岗位要求和公务员全面发展需要,坚持因岗施训、因需施教,注重公务员培训的个性化、差异化,真正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使培训更加贴近公务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为公务员成长服务。

  

  3.坚持能力为重、质量第一。将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培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提高运用培训成果推动工作、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实现公务员培训规模、质量和效益相统一。

  

  4.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公务员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依法开展培训。公务员所在单位要依法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公务员要依法服从组织调训,认真参加培训。要切实做好培训工作整体规划、需求调查、方案设计、监督检查、绩效评估、制度规范、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5.坚持改革创新、优化机制。积极推进公务员培训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健全培训机构竞争机制,完善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培训资源效用,使公务员培训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基本目标

  

  到2015年,全市公务员整体参训率进一步提高。初任参训率达到100%,科级公务员任职参训率达到90%以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轮训一遍。培训的理念、管理、内容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培训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通过培训,使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道德素养、能力素质和作风修养进一步提升,整体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谐社会建设、人民群众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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