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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保证培训经费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各级政府要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完善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探索培训经费新的使用方式,推进培训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加大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强化公务员管理者队伍建设。通过专门培训、经验交流、专题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提高全市公务员管理者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和表彰一批善于学习、勇于探索、热爱本职、精通业务的公务员管理者先进典型,建设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公务员管理者队伍。市公务员局“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训100名公务员管理者。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务员管理者队伍建设,5年内对全市公务员管理者轮训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