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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办[201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9-02
【实施时间】 2011-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4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2011—2015年洛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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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任务

  

  1.围绕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培训。把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培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培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国情市情和形势培训,作为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引导公务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立场、基本观点和科学方法,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

  

  2.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训。深入学习理解我市“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要任务等,充分发挥培训的先导性作用,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选好项目,科学筹划,积极组织培训,提高公务员分析问题、把握规律、破解难题的能力,更好地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3.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加强专门人才培训。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依据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每年在高端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金融财会、生态环保、能源资源、城市建设、食品工程、农业科技等经济重点领域和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社会工作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至少选择1-2个项目,实行统一规划与分级实施相结合、集中办班与行业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大力开展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和人才知识更新培训,为实施“福民强市”总体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4.围绕“6+1”攻坚战,积极开展重点项目培训。着重在项目建设、经济转型、机制转换、城建提升、民生改善、环境创优、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方面,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分类别,确定2-3个重点领域和相关行业,实行系统组训、联合办班、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岗位自学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影响较大的服务“6+1”攻坚战的培训项目。

  

  5.围绕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四类培训。(1)初任培训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新录用公务员宣誓统一誓词、宣誓操作规范和统一培训大纲施训,参训率要达到100%,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2)任职培训要注重提高参训率,根据不同职务层次确定相应的能力培训目标和内容,着力提高新晋升科级公务员的胜任能力,包括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等。(3)专门业务培训要突出前瞻性,重点加强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信息安全、保密知识、国防教育以及科技、文化、历史、心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能力。(4)在职培训要围绕重点内容,拓宽培训渠道,着力于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创新思维、提高素质。深入开展与公务员本职工作相关的办文、办会、办事程序与方法培训,公务员礼仪、计算机应用、电子政务、普通话与外语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监、环保、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管等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6.围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培训。建立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把依法行政列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强化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使全体公务员切实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和公务员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意识。

  

  7.围绕增强政府公信力,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培训。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专题培训。建立职业道德培训长效机制,将职业道德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公务员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增强政府公信力。

  

  8.围绕增进工作实效,开展“流动课堂”教育。完善“流动课堂”教育制度,统筹安排教育计划,加强教育师资力量,创新教育课题选定,统一教育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流动课堂”教育考评机制,严肃教学结果运用,提高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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