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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文字号】 闽海渔[2011]455号
【颁布时间】 2011-11-23
【实施时间】 2011-1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4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对于新造、从外地购置的渔业船舶必须按达标时限要求参加标准化建设活动。

  

  四、组织领导

  

  省海洋与渔业厅成立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省海洋与渔业厅分管副厅长

  

  副组长: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渔港监督处处长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成 员:省海洋与渔业厅防灾减灾处处长

  

  省海洋与渔业厅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渔政渔港监督处处长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指挥中心主任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渔船检验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厅渔政渔港监督处(厅安委会办公室),成员由厅防灾减灾处、渔政渔港监督处、应急指挥中心和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

  

  五、工作步骤

  

  ㈠第一阶段:制定标准(2011年11月底前)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级别评定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标准编号为aq/t9006-2010),制定《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标准》(见附件1)。

  

  ㈡第二阶段:宣传培训(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底)

  

  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厅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指导意见和当地政府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全面部署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工作目标和要求,让广大船东船长和渔业从业人员充分了解、理解和支持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要做好有关培训工作,让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和船东船长了解掌握标准化建设工作流程、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确保标准化建设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㈢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12年4月至2013年12月)

  

  1.分类函告,限时申报

  

  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将渔业船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函告所属的所有渔业船舶所有人。填写函告书(详见附件2),限定达标申报时间及达标时限,并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渔业船舶标准化建设活动方案、《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标准》等,交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送达每艘渔业船舶所有人,务必做到一船不漏。

  

  函告时间要求如下:2012 年6月底前,应对所有渔业船舶进行一次函告;2012年9月底前,对尚未申报达标的渔业船舶进行再次函告;2012年12月底前,对尚未申报达标的渔业船舶进行最后函告。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按照函告书的申报时限按期进行标准化达标申报。

  

  2.自评申报,等级认定

  

  ⑴在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为c级、d级或未参加主体责任级别评定的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所有人接到函告后,结合本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依据《评定标准》逐项进行自查整改和自评,在自评合格后填写《福建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自评报告暨申请审核表》(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和编制,以下简称《评定审核表》,见附件3),向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要求如下:

  

  ①在开展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中安全级别评定为c级或未参加主体责任级别评定的渔业船舶:2012年10月底前,申报达标比例应达到30%;2012年12月底前,申报达标比例应达到60%,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20%;2013年3月底前,申报达标比例应达到100%,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50%;2013年6月底前,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100%。

  

  ②在开展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中安全级别评定为d级的渔业船舶:由县级政府挂牌督办,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2012年6月底前在完成整改并经评估合格后,方可参加达标申报。2012年12月底前,申报达标比例应达到60%,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20%;2013年3月底前,申报达标比例应达到100%,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50%;2013年6月底前,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100%。

  

  ⑵根据《福建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本着“先衔接、后提升”和“基础达标、三级为主”的原则,在开展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中安全级别评定为a、b级的渔业船舶,初次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的,按以下方式直接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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