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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指示,增强综合实力和保障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和内在动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本市城乡统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城乡综合实力大为增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得到更多实惠。但本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状况依然存在,城乡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依然较大。新形势下,随着转型发展的深入推进,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优化配置全市各类资源,努力在统筹城乡发展、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经市委同意,现就本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突破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推进建立城乡一体的资源配置和优势互补的发展机制。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分类指导,提高郊区发展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逐步实现以城带乡、城乡融合、成果共享。 (二)基本原则 1.解放思想,改革突破。坚持“改革为本,大力创新”,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突破城乡二元的制度障碍,完善有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土地制度等基本制度。 2.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百姓自愿,民生优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3.多予少取,重在放活。坚持“支持农村,反哺农业”,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和财政投入支持郊区农村发展的力度。不断完善市和区县管理体制,实现事权、财权和审批权相统一,增强郊区农村发展活力。 4.先行先试,尽力而为。坚持“分类指导,聚焦重点”,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地区加快发展,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继续推进城市支持农村、城乡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1.近期目标 以深化城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突破口,着力实施“富民增收、保障接轨、产业联动、资源统筹、体制改革”五大工程。到2015年,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建设体系,实现城区现代繁荣、乡村生态优美;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资源统筹共享机制,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机制,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协调互动发展新格局,实现城乡统筹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2.中远期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基本形成产业联动、优势互补的城乡发展格局,建立并完善均等均衡、公平公正的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人民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使上海城乡一体化水平保持全国前列并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二、统筹城乡规划,加快市域空间一体化建设和发展 (一)加快完善城乡空间布局规划 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引导城乡各区域协调发展。强化对市域空间的整体规划,优化完善新城规划体系,编制完善城镇及村庄规划,加快完善城乡建设敏感区的规划。加强规划整合,推进工业区块与周边城镇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区与区交界地区的规划衔接。(牵头部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二)着力推进新城建设和发展 坚持分类推进,鼓励新城优势互补、功能互动,着力打造西部新城群、积极培育沿海沿江新城。统筹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大型居住社区与新城建设,强化产城融合。推进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加快新城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1〕19号),促进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优质社会事业资源向新城倾斜,加快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进新城旧区棚户简屋改造。完善新城开发建设机制和运行管理机制,结合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探索决策、审批、执行相分离,积极推动项目审批、项目建设、交通管理、市容绿化等审批权限向新城所在区县下放,调动区县主动性。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城建设。(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