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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1]77号
【颁布时间】 2011-11-10
【实施时间】 2011-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7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五、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郊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一)加快郊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郊区大型居住社区和新城、试点小城镇、宅基地置换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进一步加快郊区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市重大工程建设市对郊区的补贴政策,加大对大型居住社区所在区县扶持力度。完善铁路支线网布局,依托城际高铁、轨道交通站点,优化郊区区域性公交枢纽的布局和建设。继续推进区与区对接道路建设。继续扶持规划保留的经济薄弱地区村内路桥建设改造,建立健全管理养护机制及公交运营服务机制。优化天然气管网布局,扩大郊区燃气管道覆盖面。逐步归并郊区中小水源地,加快郊区集约化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城乡供水服务均衡化。(牵头部门: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

  

  (二)推进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为农综合信息服务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深入推进基础通信管线、通信机房、无线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的集约共建和资源共享。建设光纤宽带网络,推进农村地区光纤接入改造;优化拓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推进中心城区、郊区城镇化地区及主干道路每秒3兆以上无线宽带接入。加快郊区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改造及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推进郊区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建设,推进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深化为农综合服务千村通工程,完善农业信息网、农科服务热线等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普及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信息技术应用,支持测土配方等农业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应用;推进农产品全程可追溯系统建设,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鼓励农产品交易中的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

  

  (三)进一步提升郊区生态环境质量

  

  加快郊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进一步推进郊区河道和村沟宅河整治,继续推进本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支持郊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垃圾全面纳入市、区县两级无害化处置系统。加大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力度,禁止秸秆焚烧,不断提高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建立健全郊区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合理开放和利用生态林地资源。逐步提高耕地质量,加强滩涂湿地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滩涂资源。(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

  

  六、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优化配置城乡教育资源

  

  加快郊区学校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使教育资源的分布基本满足常住人口适龄子女教育需要。探索设立“上海市教育公共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市级财政对区县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远郊区县和人口导入区县发展义务教育。通过设立分校、委托管理、管办评分离、对口办学、组建合作体等多种形式,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郊区农村。通过项目引领方式,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提升郊区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牵头部门:市教委、市财政局)

  

  (二)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郊区三级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加大对中高级医护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继续推进郊区基层医疗机构的补点和改造,全面提升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城乡间人口迁移提供就医便利。加快本土化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乡村社区医生,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三)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加快郊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创新基础公共文化组织运行体制机制,丰富城乡公共文化内容,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品质,满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需求。(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影视局)

  

  七、加快制度衔接,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

  

  (一)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促进机制

  

  继续实施新增非农就业岗位计划,完善就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增强农民就业能力。继续实施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的专项政策措施,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就业补贴和低收入农户非农就业补贴相关政策扶持的力度,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整合社会各种创业扶持资源,在融资、经营场地、创业教育和培训、初创期培育等方面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扶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在内的各类创业组织发展。(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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