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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专栏5 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重点
(三)强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钢铁工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开发应用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技术,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资源开发与尾矿综合利用技术,非高炉炼铁技术,高效低成本洁净钢生产技术,近终形连铸轧成套装备技术,高强、长寿、耐腐蚀产品制造技术,以及烧结脱硝脱二噁英等节能减排前沿技术。支持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钢铁新材料。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制和机制。增强冶金科研院所、高校和工程设计单位创新动力,鼓励大型钢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建立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工程设计单位和下游用户共同参与的创新战略联盟。完善钢铁工业国家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高效钢材应用示范等技术创新平台。 专栏6 技术创新重点
加快技术改造,促进钢铁工业优化升级。围绕品种质量、节能降耗、清洁生产、“两化”融合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加快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对企业现有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不断优化生产流程,升级企业技术装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加强安全生产保障。 专栏7 技术改造重点
(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十二五”时期是淘汰落后的攻坚期,继续严格执行节能、土地、环保等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差别电价、财政奖励、考核问责等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公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切实落实淘汰落后年度计划,严禁落后产能转移。要将上大与压小相结合,淘汰落后与新上项目相结合,根据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情况,优先核准淘汰落后任务完成较好地区和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专栏8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五)优化产业布局 结合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在不增加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物流成本,统筹考虑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和铁矿、煤炭、供水、电力等资源能源保障条件,有保有压,优化产业布局。重大布局调整项目要进行能耗、水耗、环境容量、运输等综合平衡,把完成能耗和环保约束性指标作为项目核准的必要条件。 环渤海、长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再布局新建钢铁基地。河北、山东、江苏、辽宁、山西等钢铁规模较大的地区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减量调整区域内产业布局。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西等中部地区省份在不增加钢铁产能总量条件下,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西部地区部分市场相对独立区域,立足资源优势,承接产业转移,结合区域差别化政策,适度发展钢铁工业。 继续推进东南沿海钢铁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加快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彻底改变东南沿海钢材供需矛盾,推进福建宁德钢铁基地建设,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发展。通过上述重大布局项目的建设,抑制过剩地区钢铁产能盲目扩张。 西部地区已有钢铁企业要加快产业升级,结合能源、铁矿、水资源、环境和市场容量适度发展。新疆、云南、黑龙江等沿边地区,积极探索利用周边境外矿产、能源和市场,发展钢铁产业。充分发挥攀西钒钛资源和包头稀土资源优势,发展具有资源综合利用特色的钢铁工业。 有序推进与城市发展不协调的钢厂转型或搬迁。对于经济支撑作用下降和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的钢铁企业,实施转型或搬迁改造。综合实力弱、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应实行转型,发展钢铁服务业或其他产业。有实力、有技术、有特色的城市钢厂,要结合区域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和产业升级,综合考虑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企业承受能力,特别是人员安置等因素,有序实施环保搬迁,严禁借搬迁之名扩大钢铁生产能力。“十二五”期间根据条件成熟情况,支持广州、青岛、昆明、合肥、唐山(丰南)、杭州、芜湖等城市钢厂搬迁改造或转型发展,科学论证西宁、抚顺、石家庄、贵阳等城市钢厂发展定位。 (六)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强化铁矿石资源保障体系建设。积极优化铁矿资源全球配置,鼓励钢铁企业建立与资源所在国利益共享的对外资源开发机制,实施投资区域多元化,在具有资源优势国家和地区以及周边国家,有序建立稳定、可靠的铁矿石、铬矿、锰矿、焦煤等原燃料供应基地和运输保障体系。规范国内铁矿石市场秩序,加大国内铁矿资源的勘探力度,提高尾矿回收综合利用水平。对闭坑矿山的生态恢复和复垦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国内现有矿山资源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保证有序开发,严禁大矿小开,乱采滥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