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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发展体育赛事,争取获得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举办权,积极申办国际单项特色体育赛事,培育和打造3~5个具有国际影响的品牌赛事。(省体育局牵头,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6.发展职业体育,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四大项全国联赛中各有一支高水平的福建职业俱乐部,积极发展网球、高尔夫球、棒球、沙滩排球等职业化运动项目。(省体育局牵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7.由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可采取政府向社团购买服务的形式办赛。(省体育局牵头,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 积极推动体育用品企业上市,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引导鼓励体育龙头企业开展产业并购,组建体育产业集团,提升企业品牌实力。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使福建成为集体育用品研发、设计、制造、贸易等为一体的有世界影响力的体育用品制造业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体育局、福建证监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积极发展体育旅游业 积极发展体育旅游业,与旅游企业合作,共同开发体育旅游线路和产品,推动观光游向体验游、度假游升级,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示范项目,培育2~3个国内外知名的体育旅游品牌。(省旅游局、省体育局牵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加快发展体育培训业 1.争取更多的国家级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落户我省,吸引更多运动项目的国家队、港澳台运动队、其他省市运动队、国外运动队来闽训练(省体育局牵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2.鼓励和引导各地积极开展与国际体育机构、著名职业体育联盟、俱乐部和明星合作,创办一批高水平的、有品牌效应的国际体育学校,发展高端体育培训业。(省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 建立具有良好经济效益、有序监管机制的体育彩票销售系统,提高体彩销售量。加大体彩公益性宣传力度,引导正确购买彩票的社会心理。建立市场需求动态跟踪调查和信息收集与共享系统。加强体彩公益金管理,确保体彩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培养、引进各类体育彩票管理、营销、研发、技术和销售人才队伍。(省财政厅、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加快体育设施建设 1.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旧城改造和新建居住小区要预留体育用地,合理布局,综合开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新模式,培育发展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业,鼓励专业管理公司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体育服务。(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2.编制全省体育场馆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省体育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政策措施 (一)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制订推动体育产业加快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体育局等部门配合) 2.有条件的设区市,要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落实相关产业政策 1.充分利用我省各项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参与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体育经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国有单位同等的待遇。(省经贸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务员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体育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