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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11]149号
【颁布时间】 2011-11-23
【实施时间】 2011-1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36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字〔2011〕14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河北省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简称“两网化”)管理建设工程的实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79号),就全面推进我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以服务劳动者、服务用人单位为宗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为依托,强化基础信息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整合、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量,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程,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实时掌握用工信息,实施分类监管、动态监管,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有效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有效预防和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和服务效能,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二、阶段目标和实施进程

  

  自2011年起,按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在全省分阶段建立省、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监测等功能。

  

  (一)第一阶段目标。到2012年底,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6市(以下简称石家庄等6市)实现“两网化”管理全覆盖,“两网化”管理工作标准达标率为80%以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5市(以下简称保定等5市)完成队伍建设、人员配备、网格划分等基础工作。

  

  实施进程。到2012年3月底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二次开发方案和信息采集标准,完成软件二次开发及相关业务培训。石家庄等6市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地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完成本设区市、县(市、区)的网格划分,绘出网格分布图;乡镇(街道)要明确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部门;确定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组建方案,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工作;落实“两网化”管理工作各项经费的来源渠道,将实施“两网化”管理必需的经费列入2012年度财政预算;乡镇(街道)网格开辟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建立健全“两网化”管理各项制度。保定等5市学习研究“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标准,开展调查研究,模清底数,理清工作思路。

  

  2012年12月底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石家庄等6市在全省网络硬件平台上安装、使用经二次开发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在网格采集的劳动用工信息基础上,建立省级集中管理信息数据库,实现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石家庄等6市完成网格内用人单位用工信息的采集和录入,以网格为单位,对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管,利用网络按程序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业务。保定等5市完成“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制度建设、网格划分、队伍建设、经费落实及相应硬件设施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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