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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城乡居民增收规划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十二五”城乡居民增收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甘肃省“十二五”城乡居民增收规划 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和省政府有关会议要求,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努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走共同富裕之路,特制定本规划。 一、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以来,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显著增长,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明显改善,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基础。 (一)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1.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十一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5年的8086.8元增长到2010年的13188.55元,增长了63.09%;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0元增长到3424.7元,增长了72.96%。贫困人口不断减少,城乡居民总体实现小康。2010年底,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为310万人,减少贫困人口78.8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4.86%;4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99元,比2005年增加1094元,年均递增11.54%。 2.城镇居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收入14307.2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9882.5元,经营性收入687.96元,财产性收入72.23元,转移性收入3664.59元。多次调高城镇职工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出台“五七工”养老政策等,对拉动居民收入增长作用明显。 3.农民收入增加显著。2010年,农村居民收入以家庭经营收入为主,占纯收入的54.2%。劳务经济带动工资性收入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199.45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35.02%。惠农政策、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是农民转移性收入快速增加的重要因素,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329.34元,占纯收入的9.62%。 4.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十一五”以来,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598.24亿元,比2005年增长126.78%。2010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53辆、电脑42.9台,分别比2005年增长87.21%和87.3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895.35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2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51.56%和61.69%。 (二)存在的问题。 我省居民收入水平一直在全国后位徘徊,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9%,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7.86%。收入结构不合理,我省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高于全国5.39个百分点,而经营性收入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05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低1.71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低0.6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05年到2010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由6106.8元扩大到9763.85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85∶1,高于全国3.23∶1的平均水平;省内各市之间居民收入差异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金昌市与最低的临夏州相差2.18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嘉峪关市与最低的陇南市相差3.42倍。 二、全省城乡居民增收的环境和条件 (一)城乡居民增收的潜力与有利环境。 1.“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更加重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分配公平,随着一系列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措施的出台,国民收入格局不断调整,企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和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将使我省城乡居民政策性增资预期空间进一步加大。 2.“十二五”期间,随着西部大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内经济结构深刻调整,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将有利于发挥我省战略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的优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承接产业转移,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同时,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集体协商等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使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础更加牢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