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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1年-2013年) 近几年来,本市通过实施第一轮、第二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共卫生的基础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突发事件处置水平等内涵素质有效提升,市民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本市户籍人口期望寿命达8213岁,创历史新高;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9.61/10万,为历史最低;婴儿死亡率为5.97‰。以上三项主要健康指标均达到或接近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69.70/10万,连续14年维持历史较低水平。 但是,上海作为国际化特大型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发展尚不平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与城市发展对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的迫切要求,与达到国内一流、亚洲领先、国际先进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愿景目标仍有差距。特别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更为科学、高效、快速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2011年-2013年将是上海“十二五”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本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存。为紧紧抓住经济社会的发展机遇,积极谋划和实现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新一轮发展蓝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合理需求为导向,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主要的、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加快调整公共卫生资源布局、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保障制度,探索符合科学规律的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方式,促进本市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疾病防治规律的认识,加强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内涵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公共卫生的良好氛围。 2.坚持聚焦热点,惠民利民。密切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公共卫生热点问题和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探索和推广经济、有效、适宜的疾病干预措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居民身心健康。 3.坚持科学引领,持续发展。结合上海国际化特大型城市的特征,围绕本市重大疾病预防与控制,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技术研究与攻关,打造符合特大型城市需求的学科人才队伍和技术平台,增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发展后劲。 4.坚持完善体制,提高效能。切实理顺公共卫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公共卫生服务的不同特点,全面实施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公共卫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能,加强循证公共卫生决策。 (三)总体目标 贯彻国家、本市“十二五”卫生改革和发展规划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瞄准国际最先进的公共卫生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以“均衡、协调、深化、完善”为主线,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共卫生科技含量,使本市公共卫生服务的强项建设更强、更优,弱项建设更快、更实,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硬件和软件综合实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到2013年末,基本实现疾病干预科学有效、健康管理自主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均等的目标,建成具有国际水平、体现上海特色、满足社会需求,与上海国际化特大型城市相匹配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